耶弗他出身十分低贱,他的母亲是个妓女,深受外人歧视、欺负。这成就了耶弗他绿林豪杰般行侠仗义、打抱不平的性格。最终,他率领基列人独自打败亚扪人,赶跑了侵犯的法莲人,当了六年犹太人的士师。
正是有了这些士师卓绝的斗争,才使得这个时期的犹太人不至于完全堕落和失败。
不仅如此,士师们的英明领导,还让犹太人和迦南地的其他民族形成了来往频繁,甚至通婚融合的局面。《圣经·路德记》就讲述了一个摩押女子路德,两次与犹太人结婚的美丽动人故事。
在其他民族的影响下,士师时代的犹太人,也完成了由游牧民族向农业民族的转变。
犹太人逐渐学会了使用铁器,在沙漠和绿洲开垦田地进行种植。这样就有利于他们进一步扩大生存的环境。
到了士师时代的中晚期,迦南地的北部分布着统称“以色列”的十个希伯来部落,而南部则居住着犹大和便雅悯两个希伯来部落。一时间,又实力大增起来。
抵抗菲利士
然而,犹太人的外在威胁却一直存在着。
约书亚去世后,由于没有再出现像摩西和约书亚一样,具有凝聚力和号召力的领袖,犹太人一直处于支派各自为政的分裂局面。
如此一来,就很容易给外族带来各个击破的良好机会。
这时,倘若某个具有野心的外族,还拥有了优良的军事装备和足够的战争准备,那么犹太人必将再次陷入劫难。
异族人菲利士的侵犯,便是这样的一次劫难。
在前面,我们曾提到过这个菲利士民族。这个民族的主要生活区域是在爱琴海诸岛屿,以及小亚细亚沿岸的山区地带。
在士师时代的中晚期,菲利士民族逐渐崛起。他们拥有很高的物质文明,还在当时称霸小亚细亚的赫梯人那里,学会了炼铁和制造铁质武器的技术。这使得他们的军事实力大增,逐渐有了侵略野心。
据说,菲利士军队拥有一样百发百中、无坚不摧的武器,那就是铁制战车。这玩意曾成功地阻止了犹大部落的进犯。
也正是靠着这个武器,原本就骁勇善战的菲利士军队,没用多久就控制了迦南地的地中海东岸。
实际上,今天所谓“巴勒斯坦”,在古代的时候是菲利士人的统治区域,意思就是“菲利士人的土地”。
为了获得更多的发展空间,很快,菲利士人就打起了犹太人的主意。
菲利士人开始不停地骚扰犹太人。犹太人之中,距离菲利士人最近的但部落,便成为了首当其冲的战争重灾区。
也就在这时,六大士师中的最后一位,也是最具有传奇色彩的一位,横空出世了。他就是力大无比的英雄参孙。
按照《圣经》的记载,公元前11世纪,参孙出生于但部落。他的父亲叫做玛挪亚,在参孙出生之前,和妻子一直没有生育。
后来,按照上帝耶和华的旨意,玛挪亚的妻子生下了一个儿子,这就是参孙。
参孙降生时,神的使者告诉这位妻子说,这个小孩以后将成长为犹太人的英雄,带领部落反抗菲利士人的侵犯。
唯独有一点需要注意,那就是要让这个孩子以后脱离世俗的生活,比如远离酒色、不可剪掉头发、不可挨近死尸等。
在父母的细心照料下,参孙茁壮成长起来。或许是命中注定,参孙竟然违背了上帝的规定,爱上了一位菲利士的美貌女子。
就在参孙和这个女子的婚礼上,神灵化作一只雄狮出现了。借着上帝赐予的神力,年少的参孙徒手杀死了这头雄狮。
这时,奇异的现象出现了:参孙发现,竟然有一大群蜜蜂在狮子的尸体内制造蜂糖。
参孙觉得好奇,就在婚宴上给菲利士人讲了一个有关狮子和蜜糖的谜语,并且跟他们打起赌来。
狡猾的菲利士人哄骗参孙的妻子,探取了谜底。可是,当他们向参孙说出答案时,参孙已经知道了内情。于是,气愤的他便出门杀死了30个菲利士人,来偿还他的赌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