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知道,迷信是一些充满谬误的观念,可是在科学、理性、法律等文明成果诞生之前,它却一度指引我们做出了正确的行为。
我们通常把迷信看做是一件不折不扣的坏事。不可否认,迷信在世上造成了很多危害,浪费财富、扰乱邦国、拆散家庭、挑动刀兵。但是哲学家们说:“存在即是合理的”,这种充满谬误的东西,从蒙昧时代起就伴随人类左右几千年,是否也具有某种合理性呢?
偷窥社会学家的书桌第二章文化的秘密英国人类学家弗雷泽勇敢地站出来为迷信辩护,他认为在人类文明进化的某些特定阶段,迷信也曾经发挥过不可替代的、积极的社会作用。
酋长的护身符在古代社会的许多民族中,人们相信自己的领袖属于人类的高等种族,拥有无可争议的、超自然的神秘力量。普通老百姓既不可能获得,也不可能抵抗这种力量,结果就只能乖乖地接受统治。
新西兰的毛利人相信他们的酋长就是活着的神祗。他的身体是神圣的,触摸他身体的行为都属于违法,即使为了搭救他的性命也不行。有一次,一个酋长因为鱼刺卡着喉咙而窒息,那些悲哀地围绕在他身边的臣民们却没有一个人敢去碰他,甚至无人敢走近一步,因为他们将会为此付出生命的代价。直到后来一个西方传教士路过,取出鱼刺,才救了酋长一命。等酋长缓过劲来,说出的第一句话就是要求传教士把取鱼刺的外科手术器械奉送给他,以作为抽取他神圣的血、触摸他神圣的头这种违法行为的赔偿。
在古秘鲁,一个被称为印卡的统治家族也笼罩着迷信和崇拜着的光环。印第安人认为他们是太阳神的儿女,生下来就是为了教导和施恩于人。印卡不会受到那些通常导致一般人犯罪的诱惑——诸如情欲、嫉妒、贪欲和报复欲。如果有谁冒犯了某位印卡,就会受到极重的惩罚。可是没有一个印第安人受到过这种惩罚,因为这种冒犯根本不会发生。
在欧洲,荷马时代的希腊人也将国王和首领描述为神圣的,他们的房子、战车也是神圣的。19世纪以前的英国人和法国人则相信他们的国王用手轻轻触摸就可以治愈皮肤病,法王路易十五和路易十六都在他们的加冕典礼上触摸了无数病人。中国皇帝被神化的事情我们更是耳熟能详。他们不是被描述为“天子”,就是被称呼为“龙”。历代开国皇帝的出生几乎都被描绘得离奇而有异相。
由于人们深深地崇拜着统治者,满脑子都是关于统治者力量的夸大的观念,因而他们别无选择,只有绝对地服从统治。所以说,在民主、共和的思想还没有出现之前,这种“愚民”行径的确加强了人们对统治机构,特别是君主的尊重,从而大大有助于社会秩序的建立和延续。当西方传教士来到西南太平洋的美拉利尼西亚群岛的时候,无意中用西方医术和科学技术破坏了土著人对酋长的迷信崇拜,最后导致了当地社会陷于崩溃瓦解。
私有财产是神圣的有时候,迷信还会加强人们对私有财产的尊重,这种尊重有助于保障人们对财产的占有。
萨摩亚人把椰子树叶编成狗鱼的形状挂在面包树上,这样,小偷就不敢去偷他的面包果了,小偷害怕下次出海会有一条狗鱼来要他的命。如果把一根棍子横架在树上,就意味着谁偷了果实就会被身体上的脓疮折磨致死。如果贼真的长了疮,他就要承认自己的过错,并给主人送来礼物谢罪,主人回赠一棵香草,既是药物也是宽恕的凭据。
南美洲库瓦纳的印第安人用一根棉线围住他们的园地,这就是很安全的保护措施了,因为人们相信侵入者很快就会死掉。在马达加斯加,有些东西被列入禁忌,偷了就会招致惩罚。比如偷鸡蛋的贼会染上麻风病,偷铁器会带来肉体上的疼痛。
古希腊人似乎将诅咒作为保护财产的一种便宜而有效的手段广泛使用。一个愤怒的妇女会把对偷走她手镯或者内衣的贼的诅咒刻在铅板或者其他什么东西上,放在神庙里,由神来报复。
而在苏丹达尔福尔的山区,不用主人做任何事情,房屋、财务和牲畜都由一种凶猛而危险的守护神来保护。牛羊都撒开了放牧,无人看管。假使哪个坏蛋企图偷走或者宰杀牛羊,他持刀的手就会被吸住,直到主人赶来把他抓住为止。据说有个酋长的守护神在执行任务的时候过于敬业,不仅杀死了好几个企图偷窃的奴隶,还杀死了想从父亲的铺子里拿点东西的酋长儿子。恼怒的酋长请了许多朋友,全副武装,荷枪实弹地跑到商店里扫射了好几遍,才把这个守护神赶走。
无数人类学证据都说明,在法律和完备的国家机器出现以前,迷信的恐惧都曾经是人们不敢偷盗的重要原因,大大有助于人们安全地占有财产。
神圣的婚姻很多原始部落的迷信风俗还迫使人们尊重自己的婚姻,在两性关系上谨守严格的道德规范。
在缅甸的克伦人中,如果某村的庄稼有一两年总是长不好,大家就会追查是不是出了奸夫淫妇。水落石出之后,犯罪者必须买一头猪来杀掉,俩人各拿一只猪蹄,在地上划出一些沟,再用猪血填上,然后还得手抓着地向神灵祷告,请求宽恕。
印度阿萨姆邦的一些部落相信只要庄稼还没入仓,即使是最轻微的纵欲也会毁掉收成。孟加拉湾拉加马哈山区的居民相信,通奸会使村里的人染上瘟疫,或者被老虎等野兽吃掉。苏门答腊的巴塔人认为,如果一个未婚女子有了身孕,就必须马上出嫁,否则人们将会受到老虎的侵扰,庄稼也会歉收。
乱伦在很多原始部落都会受到严厉的惩罚。在婆罗洲沙捞越,触犯这个禁忌的男女会被用一根锋利的竹桩钉在地上,或者装进柳条笼子扔进河里。中西里伯斯的托莫里人会把犯乱伦罪的人掐死,一滴血也不能落在地上,否则稻谷将不再生长。
在许多民族的观念里,不正当的性行为,无论是已婚还是未婚,都不单纯是某几个人的道德过失,而是一种对神灵的冒犯,扰乱了大自然的常规,可能使整个部族卷入灾难,所以必须赎罪,并且进行严厉的惩罚。在科技高度发达的现代社会,迷信已经没有了市场,混乱的性放纵和婚姻家庭危机反而成了普遍现象。这何尝不是一种讽刺呢?
鬼魂的报复很多时候,迷信甚至还强化了人们对生命的尊重。
在世界上几乎所有原始部族中间,都广泛流传着对鬼魂的畏惧。冷酷无情的恶棍们总是为此心惊肉跳。古希腊人相信,所有刚刚被害的人的灵魂都非常痛恨凶手,一定会去折磨他。所以凶手都不得不背井离乡,直到死者的愤怒逐渐平息下来为止。不仅如此,他还会因为那个愤怒而危险的幽灵紧咬着他不放,而成为全社会恐惧和厌恶的对象。肯尼亚的阿基库尤人认为,如果某个杀过人的人来到某个家庭,同这家人一同吃过饭,这家人就会蒙受危险的玷污,如果没有巫师及时来洗刷,这家人就会死掉。
巴布亚新几内亚的卡伊人对在战争中被他们杀死的人的鬼魂有着极大的恐惧。离开战场后,他们总是急急忙忙,以便在夜幕降临之前安全地回到家中。因为他们相信,在长夜里死者的幽灵会追踪杀人者。返回村子后,有那么几天任何人都不能触摸他们,必须小心翼翼地绕着他们走。他们用一种爬行动物的血为自己消毒,但即使这样也不能完全保证他们不受被杀死的人灵魂的伤害。
北美的奥马哈印第安人,即使是一个得到受害者亲属宽恕的杀人凶手,也必须在两到四年之内,赤脚走路,不吃热食,不能高声说话,东张西望。他必须用长袍裹紧全身,不能梳头。部落狩猎时,他也得在营地远处扎帐篷。因为他受到鬼魂的追踪,人们都与他保持距离。
古代中国人尤其相信鬼魂报应的说法,这往往能够制止令人发指的恶行。因为人们相信受屈的一方的灵魂脱离肉体后,可能会变成拥有强大力量的厉鬼,对坏人进行生前无力做到的复仇。怀着这种意图自杀的例子并不罕见。而在有些存在“溺杀女婴”风俗的地方,富裕的善人会散发小册子,里面罗列了大量被杀的女孩鬼魂惩罚自己不仁父母的可怕故事,迫使他们生了女婴即使不愿抚养,也只能送给育婴堂收养。
可以说,对鬼魂的畏惧对于保护人类生命的确起了作用。一方面每个人由于害怕报复不愿意去杀害同类,另一方面鬼魂的纠缠又唤起整个部族去惩罚杀人凶手。鲁莽和冷酷的人于是有了双重遏制,以避免走到最后致命的那一步。
有人认为,统治机构、私有财产、婚姻制度和人身保障是支撑文明社会全部组织的四大支柱,动摇了它们就是从根本上动摇了人类社会。如此说来,迷信确实曾经通过加强这四大支柱而对人类作出了重大贡献。我们今天知道,迷信是些充满谬误的观念,可是在科学、理性、法律等文明成果诞生之前,它却一度指引我们做出了正确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