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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节:学校教育的新观点(9)

了解你的学生:选择理论下的师生双赢 作者:(美)威廉·格拉瑟


我们必须学会的这个道理:“我们无法强迫任何学生用功读书,除非他相信这么做会令自己感到满足。”从他们所提出的建言,我们可以看出那群宣称我们的教育体系正在危害我们国家的教改小组,仍然搞不清楚。就某种程度而言,我们是可以藉着关闭某些场所,来强迫学生待在学校,但是我们无法强逼他们认真读书,就像谚语所言:“人能拉马到水边,但不能强迫它喝水。”我们都太在乎纪律,也太在乎如何让学生遵守规矩,而未能致力提供令人满意的学习环境。果真如此,纪律、规矩也就显得微不足道了。

一个被撕裂的学生无异于谚语中的那匹马,当他不渴的时候,你强逼他至水边,他可能也会扬起他的蹄来抗争。只有当学生被迫进入教室,却又无法让他们体验学习的乐趣时,纪律才成为问题。如果学生相信他们所做的任何努力都能得到实时的回馈,在任何班上都不会有纪律问题。将焦点集中在纪律,反而忽略了问题的症结所在:如果日复一日,我们不断强迫学生(或其他人)去做找不到任何乐趣的事,我们永远也不可能教好他们。如果我们坚持维护传统的教学形态,我们就永远无法创造出一套比现有的更令人满意的教学模式。

长久以来,我们都深信外在控制理论的假定:“无论人类或任何其他物种,都能够藉着对他们(to them)或为他们(for them)所做的一切,来驱使他们工作或变好。”由于这项错误理论的运用,学校对那些无心念书的学生(to them)所做的,往往比为他们(for them)所做的要来得多,因而使得情况变得更糟糕。例如,我们往往倾向体罚多于奖励,尤其在中学更是如此。然而,选择理论却告诉我们,这两种做法都起不了作用,奖励顶多比体罚少些破坏性。很不幸地,大部分学校对外在控制理论的运用,往往撷取了它最具破坏性的部分。

由于受到外在控制理论的误导,我们往往相信,只要我们体罚的强度够,学生为了免除痛苦,我们就可以驱策他们去做我们想要他们做的事。由于痛苦可以无限加重,而体罚的效果又似乎立竿见影,但是有清楚的证据显示,对任何人而言,体罚都不是良好的长期驱力(long-term motivator),然而学校却将之视为长期驱力而非短期驱力来使用。你班上大部分不用功的学生由于在学校饱受体罚和胁迫,在家中却又屡受父母财物的贿赂,因此往往变得麻木不仁,以致无论我们对他们(to them)或为他们(for them)做什么,行为上的转变似乎都遥不可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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