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大流散以来,尽管从绝对数量说,犹太人毕竟与一般民众一样,较多地从事农工畜牧的生产活动,但作为其寄居城市的独特生存状态,犹太民族基本上保持着一个商人民族的身份。当然,这是有着特定历史背景的,但在相似的社会条件下,如亡国或受迫害等,生存过的民族,决不仅止于犹太民族一个,但唯有这个民族走上了几乎“专职”商人民族的道路,相对而言还算顺利:尽管屡遭驱逐甚至杀戮,被一再剥夺得两手空空的犹太人,到了任何一个社会,只要有那么一段不很长的平和时期,犹太人就可以由商业活动、由同钱打交道而迅速崛起,在繁荣当地商业的同时,自己也富裕起来。这犹如沙漠中一颗晒干的种籽,只要一场小雨,马上就会萌发而茁壮成长。甚至可以反过来说,一个地方的商业就像一颗晒干的种籽,只要犹太人的春雨一到,马上就会繁茂起来。中世纪欧洲各国借犹太人来发展商业,尤其是法国,竟在200年中6次召来犹太人又6次驱逐犹太人,简直已经到了把犹太人当作面包坊里所用的速效发酵粉的地步了。
照此说法,即以钱上面的成功作为界定犹太人的主要指标之一,岂不等于说,能够发财的就是犹太人?这种说法是可以成立的,不过需要加一限定,就是:只有以犹太人的方式--纯经济的、符合货币或资本发展要求的方式--发财的人。才可以称之为犹太人。事实上,这个观点已经包含在上述德拉蒙德和倍倍尔的格言中。类似的说法还很多,从资本主义体制确立一直到现在,人们都以不同的表达方式传达着类似的看法。
马克思说过:“犹太人用犹太人的方式解放了自己,他们解放了自己不仅是因为他们掌握了金钱势力,而且因为金钱通过他们或者不通过他们而成了世界势力,犹太人的实际精神成了基督教各国人民的实际精神。犹太人的自我解放达到了使基督徒变成犹太人的程度。”这不就是说,犹太人使现代世界掌握金钱势力的人都成了犹太人了吗?
换一个日本商人的话来说:“信仰犹太教的犹太人,做生意确实有一套本领。生意人认为自己应去做一个犹太教的信徒。这样,世界上就不会有战争,而都可以赚到钱,世间就变成了乐园。也许几百年后,地球上所有的人都会成为犹太教的信徒。”这个日本人已经自封为“银座的犹太人”,实际表明了他心目中的犹太人就是成功的生意人。
当然,反犹主义者也在强调这个命题,不过,我们这里的分析与之是趣味迥异的。
能够表明犹太人活动样式与钱的活动样式的同构的,不仅是观念上犹太人与成功的生意人的同一,还有犹太人的历史与钱的历史的同一:犹太人和钱都曾长时期仅作为交换媒介而存在;犹太人和钱都曾被长时期看作一种神学上或道德上的异端;犹太人和钱都曾在长时期中既受排斥、又遭掠夺;犹太人与人类世界的其余部分曾长时期维持一种纯粹以钱为形式的关系;犹太人在近代是随着钱的崛起而崛起的;当代犹太人最最兴旺发达不是在以国有制为主体的犹太人国家以色列,而是在货币经济最发达的美国;而犹太人被同化的唯一实例恰恰发生在很早发明了纸币,但货币经济始终发育不起来的传统中国社会之中!
这一方面足以说明犹太人何以能够幸存下来:只要有钱在流通的地方,就天然地需要犹太人这样的“媒介”,犹太人就可以取得不可替代的位置,这种时候的犹太人是不能灭绝的,因为必不可少的缘故;而一旦主民族自己掌握了钱的本性,不需要犹太人时,他们自身也已经由于钱的作用而成了“犹太人”:当代美国人确实是最像犹太人的,不是在狭义的宗教上像,而是在钱上面像。
另一方面,这也足以说明犹太人何以能够在资本主义的形成、发展的若干重要方面与其如此吻合:犹太人的生存逻辑就是钱的逻辑、就是资本发展的逻辑。而这种钱的逻辑的起始点则在于犹太人对钱的“准神圣性”的认可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