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6.美术界的掮客(3)

犹太商人的智慧 作者:顾骏


以后,由于货源的减少,马尔伯勒美术馆转而以买卖现代派绘画作品为主。劳埃德在伦敦生意兴隆,遂又于1963年买下了一家纽约美术馆的全部产权。不久,他就同许多现代派美术家,如戈特列布、里弗斯、波洛克等,签下合同。这座坐落在第57大街上的马尔伯勒美术馆在6年之内成为现代派美术最成功的出口,委托劳埃德出售作品的美术家,世界各地都有,而他的买主中,则包括了教皇保罗六世。

劳埃德对美术作品并无兴趣,只关心如何通过买卖作品以赚钱。所以,他采取了纯商业式的交易和职业化的处理。大部分情况下,作品都是代销的,美术馆于成交后收取佣金。佣金比例由美术家与经纪人协商而定,一般在售价的25%至50%之间。美术馆提供从展出场地、广告、推销、目录、邮寄、保险到运输的全套服务。

对于劳埃德的这一安排,作为委托人的美术家一直很感满意,因为在马尔伯勒美术馆,他们的作品可以卖到最高价,除了有机会陈列作品之外,不管销售好否,美术家都可以得到固定的生活津贴。所以,各国美术家都愿意同劳埃德及其美术馆来往。

因为经营有方,马尔伯勒美术馆成为现代美术世界中的一个超级大国,它在苏黎世、蒙特利尔、多伦多、罗马、东京、伦敦都设有美术馆,其总部则设在列支敦士登。劳埃德雇用了100多个雇员,其中包括6个会员,租借了电报用户直通线路,用各种方法安排付款,并能以黄金或任何通货支付。马尔伯勒美术馆后来发展成一个美术世界的跨国公司:每年销售总额为2500万美元,约占世界美术品市场的5%到10%。

劳埃德在美术品市场上的活动能量和经营魄力,从他与已故犹太画家马克·罗斯科的一笔一揽子交易上,可以略见一斑。

马克·罗斯科是一位出生于俄国移居美国的犹太人,也是一个著名的画家。在本世纪40年代,他同一批美国画家(基本上都是犹太人)一起,造就了第一种真正美国的、有国际影响的艺术风格--抽象印象派。在其全盛时期,罗斯科声望日隆,作品价格扶摇直上。原先,罗斯科一直请悉尼·贾尼斯作为代理人。到60年代因“美学观点”不同,罗斯科退出了贾尼斯的画廊,转而由劳埃德作为其代理人。

1963年罗斯科卖给马尔伯勒美术馆15幅画,价格为14.76万美元,全部画款在4年内付清,平均每幅约为1万美元。到1969年,罗斯科的油画价格上涨了100%,每幅画的价格可达2.1万美元。这时,劳埃德又同罗斯科签订了一个协议,商定以105万美元的价格出售87幅画。以后又补充了一项附加协议。把价格总额提高到144·6万美元,总计108幅画。同时商定,在以后的14年(罗斯科的期望寿命)里,不管劳埃德或马尔伯勒美术馆发生什么事情,罗思柴尔德银行每年都将支付给罗斯科10万美元,为此,马尔伯勒美术馆向该银行抵押了相当可观的财产。作为回报,美术馆取得了在今后8年中作为罗斯科唯一代表的权利,艺术家本人每年只能自行出售4幅画,且要付给美术馆10%的佣金。

这样一种不顾艺术潮流和美术家创作状态变化的长期安排,是有极大风险的,事实上,协议才执行不到1年,罗斯科就自杀身亡,日后还派生出许多事端,把劳埃德弄得焦头烂额。但正是从劳埃德毫无顾忌地把风险机制引入美术品市场,可以看出犹太美术商在将美术世界市场化和美术品市场合理化的道路上,走出有多远。也许正因为这个缘故,劳埃德才受到了各方面的攻击,才被拖入同罗斯科子女的诉讼。这种冲突看似不同生意人之间或者审美家与生意人之间的冲突,但深层次上,也许正是原先手工业小作坊式的美术品交易方式同犹太商人所代表的艺术世界市场化、艺术品商品化和艺术品交易合理化的一般趋势之间的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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