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他曾经历过一种高度的愉悦,一种没有明显原因的狂喜—一小段迷人的音乐、一幕美景,都有可能触发这种感觉。但绝大部分最优体验都出现在一连串有目标、遵循某些规则的活动之中—这些活动需要投入精神能量,并且必须具备适当的技巧才能完成。至于为什么需要这些条件,我们留待以后再谈。
首先要强调,“活动”不一定是指体能方面,而所谓“技巧”也不一定与体能无关。例如,静态的阅读就是全世界公认的能带来乐趣的活动。它被视为一种活动,因为它需要集中注意力,而且阅读者必须了解文字的规则。阅读的技巧不仅包括识字,还包括把文字转化为意象、对虚构的角色产生共鸣、辨识历史与文化背景、预期情节的转变、批评与衡量作者的风格等。广义而言,操纵象征性资讯的能力,诸如数学家在脑海中构思数量之间的关系,或音乐家组合音符,都可被视为技巧。
另一种被普遍认为有乐趣的活动是与他人相处。乍看之下,对于“享受活动需要技巧”的论调,社交似乎是个例外,因为跟别人闲聊家常或谈笑好像用不着什么特殊的技巧。实际上却不然。很多人都知道,自我意识强的人通常排斥非正式的接触,也避免与人群为伍。
任何活动都包含许多采取行动的机会,或需要适当技巧才能完成的挑战。对于不具备技巧的人,这种活动非但不能算是挑战,而且根本毫无意义。爱下棋的人,看见棋盘就血脉贲张,而不会玩的人却无动于衷;加利福尼亚州约塞米蒂谷的埃尔卡皮坦岩壁对一般人而言,只是一大块丑陋的岩石,而攀岩者却把它当做心灵与体能挑战的交响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