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校注前言(2)

红楼梦全解本 作者:裴效维


下面仅就与校注工作有关的几个具体问题略作说明。

一、作者问题

中国文学史中有两个突出现象:一是在封建时代得意并著名的文人不写小说;二是小说作品多不署名或只署化名。这完全是由封建统治者造成的。封建统治者的文学观是纯粹的政治功利主义,即所谓“文以载道”。他们认为小说不仅不能“载道”,而且往往“诲淫诲盗”,对封建统治构成威胁。因此不仅将小说排斥在正统文学之外,甚至常常以“禁毁”的方式加以扫荡。在文网森严及小说地位低贱的环境下,多数文人自然不敢或不屑从事小说的创作;而那些痴迷小说的作者也就不敢或不愿在小说作品上亮出自己的真名实姓。因此研究中国古代小说多了一项工作,即不得不对小说作者加以考证。

《红楼梦》也不例外,它的作者连化名都未署一个。“红学家”们为了考证它的作者,不知耗费了多少精力和时间,然而由于史料不足,至今仍然众说纷纭,难以形成共识。据我个人所知,至少就有七种说法:

其一为“曹作高续”说。即认为曹雪芹写到八十回而去世,并可能留下了后四十回的某些提纲以及部分书稿;高鹗根据曹雪芹的这些提纲、书稿以及前八十回中的许多暗示,还可能参考了其他人的续作,完成了后四十回的创作,并对前八十回加以修订,从而使《红楼梦》成为完璧。

其二为“曹作程续高订”说。即认为前八十回的作者是曹雪芹,后四十回的作者是程伟元,高鹗只是参加了全书的修订工作。

其三为“曹作高续程订”说。即认为前八十回的作者是曹雪芹,后四十回的作者是高鹗,程伟元则对曹雪芹的前八十回加以修订。

其四为“曹作某续高订”说。即认为在程伟元和高鹗之前,已有人为曹雪芹的未完稿续写完全,程伟元将搜集到的抄本交由高鹗修订,然后刊行。

其五为“曹作程高修订”说。即认为曹雪芹已经完成了《红楼梦》全书,只是未遑修饰而去世,后由程伟元和高鹗共同修订并刊行。

其六为“叔作侄订”说。即认为《红楼梦》的原作者是曹雪芹的叔父曹,也就是给《红楼梦》加批的“脂砚斋”;曹雪芹只是对它“披阅十载,增删五次”。

其七为“某作曹订”说。即认为《红楼梦》的原作者是个与曹家毫不相干的无名氏,曹雪芹只是个修订者。

 “红学家”对《红楼梦》作者的意见分歧,使出版者无所适从,因而造成了新版《红楼梦》署名的混乱:或只署曹雪芹,或并署曹雪芹、高鹗,或干脆不署名。由于我对这个问题缺乏专门研究,只能在以上七种说法中加以选择。我认为这七种说法都有一定的根据,均非空穴来风。但相比之下,第一种说法的证据更为充分,也得到了学界的普遍认可,因此仍将曹雪芹和高鹗作为《红楼梦》的共同作者。至于这种说法的具体根据,以及两作者的生平,已见于不少专文,这里不再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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