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校注前言(5)

红楼梦全解本 作者:裴效维


然而到了八十年代以后,“程乙本”一统天下的局面却被打破了,各种版本的《红楼梦》纷纷涌现,其中多为拼凑本,即前八十回采用抄本,后四十回则多采用高鹗作废了的“程甲本”,从而造成了《红楼梦》版本的混乱现象。这种混乱现象使本来已经解决了的《红楼梦》版本问题又重新出现纷争,也使普通读者陷入了不知如何选择《红楼梦》的境地。

钱锺书先生虽然不研究《红楼梦》,但对《红楼梦》版本的混乱现象却很不以为然。他在上世纪九十年代说过(大意):《红楼梦》研究中的许多纠葛与纷争,大多源于版本问题。在同一问题上,张三根据这个版本,李四根据那个版本,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一万年也说不清,实在无谓得很。这是《红楼梦》的悲剧,也是中国学界的悲剧。为了永久保存《红楼梦》这笔珍贵遗产,也为了给广大读者提供一个《红楼梦》的范本,必须从众多版本中确定一个最好的版本,而这个版本就是胡适先生推荐的“程乙本”。至于其他版本,则只供研究之用。

我完全赞成以上诸位先生的看法,毋须我再费笔墨,所以我在这里只是为他们的看法提供一些实例。

首先,“程乙本”的前八十回由于经过了高鹗(也许还有程伟元)的大量修订,较之诸抄本大有改观,使之更加完善。具体来说,就是对众多异文加以筛选,去除讹误,择善而从,并加以必要的补阙、修改、删节和增饰。试举六例如下:

例一:原作第十七、十八两回合用一套回目,第十九回没有回目。高鹗将那套合用的回目归第十七回,而为第十八、十九两回补拟了回目。

例二:原作第十八回写元妃省亲回府,“只见园中香烟缭绕,花彩缤纷,处处灯光相映,时时细乐声喧,说不尽太平景象,富贵风流”,下面却接着有这样一段:此时自己回想当初在大荒山中青埂峰下,那等凄凉寂寞。若不亏癞僧、跛道二人携来到此,又安能得见这般世面?本欲作一篇《灯月赋》、《省亲颂》,以志今日之事,但又恐入了别书的俗套。按此时之景,即作一赋一赞,也不能得尽其妙;即不作赋、赞,其豪华富丽,观者诸公亦可想而知矣。所以倒是省了这工夫纸墨,且说正经的为是。

本书前面已经交代得明明白白,大荒山青埂峰下的那块石头被一僧一道携入红尘后已幻化为口衔通灵宝玉的贾宝玉,而从这段话看,那块石头的化身却是贾元春,难道姐弟二人都是那块石头所化吗?如果说这段话的前大半截是写贾宝玉的心理活动,误安在了贾元春的头上,也还是说不通,因为不可能在描写贾元春省亲观感的文字当中无缘无故插入一段对贾宝玉的心理描写。尤为荒唐的是,从“观者诸公”以下文字,又突然变为作者的第三人称口气,更令人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如此语无伦次的拙劣文字,决非曹雪芹的原文,而是抄书者的误抄或窜文。“程乙本”将其全部删除,犹如割除了一个赘瘤,使行文变得合理而又通畅。

例三:原作第二十二回写荣国府作灯谜游戏,目的在于通过各人制作的灯谜,以暗示各自的性情、志向及将来结局,是全书的重要段落。大约因曹雪芹当时没有完全想好,故只写了贾母、贾政、元春、迎春、探春、惜春、宝钗的灯谜,而将宝玉、黛玉、湘云的灯谜暂缺,留待以后补写,不料曹雪芹突然去世,未及补写,致使原稿残缺。高鹗大胆地将原作宝钗的灯谜移作黛玉的灯谜,又增写了宝钗和宝玉的灯谜,我以为移得合理,增作也很精彩。但高鹗也有失误和疏漏:失误在于删掉或漏掉了原作惜春的灯谜,疏漏在于未给湘云补写灯谜。惜春的灯谜我已补入第二十二回(参见该回原文及其注释),以弥补高鹗的失误;而湘云的灯谜却只好仍阙,成为永远的遗憾。

例四:原作第二十五回在写王熙凤被魇魔法弄得精神错乱时,插入一段对薛蟠的描写:别人慌张自不必讲,独有薛蟠更比诸人忙到十分:又恐薛姨妈被人挤倒,又恐薛宝钗被人瞧见,又恐香菱被人臊皮——知道贾珍等是在女人身上做功夫的,因此忙的不堪。忽一眼瞥见了林黛玉风流婉转,已酥倒在那里。

这段话十分荒谬:其一,贾、薛两家为近亲,贾珍与薛宝钗是表兄妹,贾珍怎么敢对表妹起歹心呢?薛蟠岂非杞人忧天?其二,薛蟠虽然混账,与林黛玉也是表兄妹,况且见面的机会很多,薛蟠怎么会“一眼瞥见了林黛玉”就“酥倒在那里”呢?而脂批竟称赞道:“忙中写闲,真大手眼、大手笔。”这如果不是偶然失误,便只能说是不识好歹了。“程乙本”将其删除,倒可当得起“大手眼、大手笔”的评语。

例五:原作第六十三回中用了一千多字的篇幅,大写贾宝玉、史湘云等人只是为了好玩,如何将芳官、葵官打扮成“小土番儿”,如何改称“犬戎名姓”;而且竟然让贾宝玉说出这样的话来:如今四海宾服,八方宁静,千载百载,不用武备。咱们虽一戏一笑,也该称颂,方不负坐享升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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