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梦都在想‘有那么一天’。”她微笑着说。
“你是说丑小鸭变成白天鹅的那一天?”
“不。我是说,有人问我是不是打算给人端一辈子咖啡的那一天。”
“那你准备好答案了?”
“时刻准备着。”
我上任之后的第一件事是任命翠西为我的个人助理。我对她说这个位置可以给她提供一个更好的平台,她借助这个平台,不仅可以展现自己的才华,而且可以得到更多的机会。她听了以后,只是简单地说了一声谢谢。接下来就问我她以后在哪里办公?谁将接替她坐在公司前台接电话端茶递水收发传真?
我想了一分钟,想到于连的女朋友。当然我会为此后悔,因为她迅速和查尔斯混到一起。我应该想到这一点的。
41.
大约晚上八点钟左右,我接到我“前任妻子之现任老公”胡高的电话,他说已经从北戴河回来,问我有没有空。我哪里有什么空?明天一大早还要开会。我只巴望着他赶紧把朱芳华接回家去。我把他约到我们家楼下的一个茶餐厅,他到的时候,我正在吃云吞面。他坐下来,立刻也要了一份,一面吃一面对我说:“这他妈的什么日子,混到这会儿才吃饭。”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我把碗筷推到一边。
“你才为食亡呢!”胡高是那种典型的自来熟,这种属性对于商人,就像导电对于金属,是一种与生俱来的属性。但我偏偏不很喜欢这种属性,我觉得人与人之间最好还是保持一定的距离。我喜欢半导体。
“朱芳华得的是什么病?”我问。
“绒癌。你听说过吗?”他头也没抬。
“没有。”
“你有兴趣知道得更多吗?”胡高边吃边说,嘴里稀里胡噜的。
“那要看你有没有兴趣讲了。”我不想和他耽误工夫。
“这样吧,你明天陪芳华去医院,大夫能给你讲得特明白特专业,你要好奇心特强,还可以去图书馆借一本肿瘤教科书。”
“芳华并没有答应我明天去医院。”
“啊!”胡高呆住了。他高估了我的责任心。可是我凭什么要对他的女人负责?他以为我会守在朱芳华身边,苦口婆心地劝她珍惜生命,一直劝到她点头为止?想什么呢!我好歹也是搞法律的,打听打听,像我这种身价的人,说一句话值多少钱!
42.
吃面之前,我是打算和胡高好好谈一谈的,但面一吃完,我就失去了兴趣。也许是因为我下午刚被委任为并购小组的组长?也许是我开了一下午的会太疲倦?直到几天以后,当我指责胡高自私,不负责任的时候,我才意识到,那天我之所以忽然失去和胡高交谈的兴趣,是因为我不想对朱芳华负责,我不想过多地卷入这件事情。朱芳华已经是一个成年人了,她应该明白自己在做什么。她有了麻烦,那是她的麻烦;最多是她和胡高的麻烦,跟我有什么相干?一个人为什么要知道那么多别人的麻烦事,像我们做法律顾问的,为什么要给人家当顾问?难道真的是因为我们有正义感吗?我自己都不好意思承认这一点。我们不过是顺便维持正义罢了,或者更确切地说,我们不过是把我们维持的,称做“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