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自序二(3)

人心与人生 作者:梁漱溟


(上略)如果单是事实(社会经济)变迁了,而学术思想没有变迁,则文化虽有转变之必要,而人们或未必能为适当之应付。然西洋人处于事实变迁之会(资本主义经济要变为社会主义经济),同时其学术思想亦大有改变迁进,给他们以很好之指导,以应付那事实上的问题,而辟造文化之新局。这学术思想的变迁可分为见解的变迁(或科学的变迁)和态度的变迁(或哲学的变迁)之二种。见解的变迁,就是指其心理学的变迁说,这是最大的,根本的。(中略)差不多西洋人自古以来直到最近变迁以前,有其一种心理学见解,几乎西方文化就建筑在这个上面;现在这个见解翻案了,西方文化于是也要翻案。(中略)这就是一向只看到人类心理的有意识的一面,忽却那无意识一面;……不晓得有意识之部只是心理的浅表,而隐于其后无意识之部实为根本重要。(中略)以前的见解都以为人的生活尽是有意识的,尽由知的作用来作主的,尽能拣择算计着去走的,总是趋利避害去苦就乐的……如是种种。于是就以知识为道德,就提倡工于算计的人生。自古初苏格拉底直到一千九百年间之学者,西洋思想自成一种味调态度,深入其人心,形著而为其文化,与中国风气适相反对者盖莫不基于此。

这下面举出麦独孤(W. McDougall)《社会心理学绪论》之盛谈本能,罗素(B. Russell)《社会改造原理》之盛谈冲动,以及其他一些学者著作为例,证明好多社会科学社会哲学的名家学者们通都看到了此点,而总结说:

(上略)虽各人说法不同,然其为西洋人眼光从有意识一面转移到另一面则无不同。于是西方人两眼睛的视线乃渐渐与孔子两眼视线之所集相接近到一处。孔子是全力照注在人类情志方面的,孔子与墨子不同处,孔子与西洋人的不同处,其根本所争只在这一点。西洋人向不留意到此;现在留意到了,乃稍稍望见孔子之门矣。我所怕者只怕西洋人始终看不到此耳。但得他看到此处,就不怕他不走孔子的道路。

其中最明白的例是罗素。罗素这本著作是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写出的,他开宗明义的一句话,就说他从大战领悟了“人类行为的源泉究竟是什么”这个大道理。自来人们总把人类行为看作是出于欲望;其实欲望远不如冲动之重要有力。如果人类活动不出乎种种欲望,那么,他总是会趋利而避害的,不至于自己向毁灭走。而实际上不然。人类是很可以赴汤蹈火走向毁灭而不辞的;请看大战不就是如此吗?酿成战争的都是冲动——不管怒火也罢,野心也罢,都是强烈的冲动。大凡欲望亦为有一种冲动(罗素名之为“占有冲动”)在其中才有力。冲动不同,要事先注意分别调理顺畅,各得其宜;抑制它,或强行排除它,不是使人消沉没有活气,就是转而发出暴戾伤害人的冲动来。“要使人的生机顺畅而不要妨碍它”,我认为这就是罗素终会接近于孔子的根本所在了。

其他类此,不再多说。

这种改变不独见之于当代西洋人,而且同时还见之于中国主张学西洋的人——“五四”新文化运动的首脑人物陈独秀先生。在他主编的《新青年》中和他本人的文章中均供给了我很好的例证,原书也一同作了征引,这里且从略。

以上只是说出了从我最初的见解到《东西文化及其哲学》时期见解的转变,而要紧的还在此后的第二个转变,以下将进而叙明它,亦即指出我对人类心理最后作何认识。

为了说话简便易晓,我每称此第二个转变为“从二分法到三分法”的转变。什么是二分法?二分法就是把人类心理分作两面来看:本能一面较深隐,而冲动有力;理智一面较浅显,却文静清明。人类行为无不构成于这两面之上,不过其间欹轻欹重各有不同罢了。除此两面之外不可能更有第三面,所以是“二分法”。

所谓三分法不是通常所说的“知”、“情”、“意”那种三分,而是指罗素在其《社会改造原理》中提出的“本能”、“理智”、“灵性”三分,恰又是对“不可能更有第三面”来一个大翻案的。在《东西文化及其哲学》中我曾表示不同意罗素这种三分法。罗素建立灵性,说它是宗教和道德的心理基础,我以为远不如克鲁泡特金所说的正确。克氏著《互助论》一书,从虫类、鸟类、兽类以至野蛮人的生活中,搜集罗列许多事实,指出像人类社会所有的母子之亲、夫妇之情、朋友之义等等早见于生物进化的自然现象中,而说之为“社会本能”。这不恰和孟子“良知良能”之说相发明相印证吗?他还同孟子一样把人们知善知恶比作口之于味、目之于色,从切近平实处来说明道德,而不把它说向高不可攀,说向神秘去。何需乎如罗素那样凭空抬出一个神秘的“灵性”来呢?我恐怕由于“灵性”在人类心理上缺乏事实根据,倒会使得宗教、道德失掉了它的根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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