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作时,应该将创作者和编辑,亦即内部检查员分开来。这很重要,因为如此一来,创作者才能享有呼吸、探索和表达的自由空间。要是编辑喋喋不休,烦死人了,而且你也无法将这个声音和创作的声音区隔开来,那么一有需要的时候,干脆坐下,写出编辑的意见,让这家伙畅所欲言--"你是个大笨蛋,谁讲过你能写啊,我讨厌你的作品,烂透了,光看都觉得丢脸。你讲的都是没价值的玩意,而且呀,你连拼字也拼不好……"这听来是不是蛮耳熟的?
你越了解编辑,便越能置之不理。就像醉醺醺的老糊涂在那儿咕咕哝哝,要不了多久,编辑的声音就会变成背景传来的若有若无的闲谈声。别听信那些空洞无意义的话,这样只会壮大其势力。倘若那声音说:"你很乏味。"而你听信这话,停笔不写,便会助长编辑的威信。那个声音晓得"乏味"二字会使你呆立原地,无法举步向前,因此你经常会听见自己用此二字嫌弃自个儿写的东西。把"你很乏味"当成远处微风吹动洗好的白衣服所发出的啪啪声。衣服终究会晒干,远方的某个人会把它们叠好并收进屋里。在此同时,你也将继续埋首写作。
明尼苏达州埃尔克顿:不论眼前是什么
我走进明尼苏达州埃尔克顿(Elkton)的教室,时值四月初,学校四周的田野湿湿的,地还没犁,也尚未播种,天空一片深灰。当我听说拼字课上教了"拉比"(rabbis,犹太教经师)这个字眼后,我告诉这二十五位八年级学生,我是犹太人。他们从来没有见过犹太人,我明白自己接下来一个小时的所有言行举止都代表着犹太人。我一边啃着苹果,一边进教室:这下子,所有的犹太人都吃苹果了。我告诉他们,自己从来没住过小城镇:这下子,从来没有哪个犹太人住过乡下了。一位学生问我认不认识住过集中营的人,我们讨论德国人,许多学生有德国血统。
他们都很亲切热情,而且深带着敏感脆弱的气质,惹人爱怜。他们知道自己喝的水是从哪口井打上来的,知道两年前离家出走的猫咪不会回来,也知道跑步时发丝扑打脑袋瓜时的感觉。我不必告诉他们任何写诗的规则,他们原就住在诗乡,紧贴着众生万物。于是我问他们:"你们从何处来?是谁?是什么塑造了你们?"我告诉他们,我是城里人,可是我也熟悉田野。写作时,你可以无所不知;你可以身在此处,却对纽约的马路知之甚明;你可以把其他生命的一部分纳入自身:"我是乌鸦之翼,远走他方,不会归来。"
这便是激发写作的一种方法。走进教室之前,我并未预作计划。我试着活在当下,无所畏惧,开放心灵,当下的状态自会提供主题。我晓得,不论我到哪里,皆是如此,这个小伎俩让你永远心灵开放。换作是在曼哈顿下城区的一所市区学校,我可能会准备好各式各样现成的写作练习题,因为我心里会比较恐惧。谁叫我从小生长在纽约,听过各种故事。这将是每个人的损失,我的损失尤其大。心里一害怕,写作便会受影响,因而失真。"但是你有怕的理由啊!"错了,是先入为主的成见让人心存恐惧。
我在1970年大学毕业之初,曾在底特律担任公立学校的代课老师。在那之前发生过种族暴动,学生之间散发出一种强烈的黑人权力(blackpower)情绪。当时我很天真,刚搬到底特律不久,觉得每件事物都新鲜,对什么都保持开放态度。记得有一回我奉派至一所全是黑人学生的中学当英文代课教师。我心想,"棒极了。"我大学主修的便是英文。我揣着我那本封皮破破烂烂的《诺顿英国文学选》,开车教书去。上课铃声响过,那班十一年级学生走进教室──"嗨,小姑娘,你来这儿干吗?"他们显然不会乖乖坐好,可是我并不在意。这堂是英文课,而且我热爱文学。"听我讲,先别急,我想和你们分享这几首我很喜欢的诗。"我对他们朗读我最爱的诗──杰勒德·曼利·霍普金斯的《神之华》,大学时代我常大声朗诵这首诗,惹得室友们怨声载道。我用同样的力气向底特律那班英文课学生朗读,读完以后,全班鸦雀无声。接着有位学生抓了本兰斯顿·休斯的诗集,推过来给我,说:"念念这些。"整整五十分钟,我们大声朗读学生想听的黑人诗作。
作家每回提笔写作时,都要把它当成是自己的第一次。埃尔克顿的一位教师把我请到一边,说:"注意看课桌底下,地板上的泥土都是他们的鞋子踩出来的。这是个好征兆,意味着春天来了。"我破天荒头一回惊叹不已地看着。
如何激发写作构想,亦即要写的东西呢?凡是在你眼前的,不论是什么,都是一个好的开始。然后走出去,到大街小巷,任何地方都可以去,把你知道的都告诉我。就算你无法证明或者尚未下苦功钻研你所知的事物,都无所谓。我熟悉埃尔克顿四周的田野,因为我是这么说的,而且我想永远徜徉其间。即使这个永远指的可能只是你以驻校诗人、牵引机推销员或西行旅人的身份,在那儿待的一个星期,也不必在意。用你的写作占有你想要的任何事物,然后放手,任其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