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于大小便和传递消息之间的,是从事经济活动。第一项是开买卖,紫禁城西北一带,布满了太监的买卖,饭店、茶馆、烟馆和赌局。不纳税,也没人管,生意兴隆。
第二项是出卖皇帝和后妃们吃剩的饭菜。按制度,皇帝和太后,吃与不吃,每顿饭一百零八品,其余的人也是几十种菜。就是真吃,也吃不了,更何况这种顶着满汉全席招牌的菜都不大好吃,有资格吃的,都不怎么吃,吃自己的小厨房。每天的菜,大批地剩下,太监们就弄出来卖,借以牟利。
第三项是做酱。满人家祭,用萨满教的规矩,在堂子里搞,不用三牲用饽饽做祭品。所谓的饽饽,就是今天所谓的各色糕点,祭祀完了,就分给参与祭祀王公贵族吃。但是,这些人谁稀罕吃这些东西,都剩下了。太监们就用这些饽饽做酱,由于饽饽材料很好,做出来的酱十分好吃,进宫的官员们,都喜欢买了拿回家。
开买卖和卖剩菜也就罢了,牵扯不多。可做酱这件事,兹事体大。之所以大,是因为做酱的酱缸,都放在南书房的廊下。晚清时节,北京来了洋人使节,按国际惯例,使节们要定期见皇帝。洋人使节见皇帝,总不能从紫禁城外进来,直接带到皇帝身边去,得有暂时歇脚的地方,一个个传召。这个地方,就选了南书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