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节:闯荡(3)

闯荡 作者:徐正超


刘贤、二老胡、武宁、牛波涛这几个厮也那味儿,近两年脾气长了,好不容易聚到一起,没等咋地呢,先沏上一壶,品着。

有一回,我也打算像他们那样腻歪一把,从省城奉京回家的时候,根据实际情况,特意跑超市里,给黄韬和大老胡一人买了盒减肥茶。这俩人走在街上经常听到路人对他们的惊叹:哎呀——猪站起来啦!你想想,他们都肥成啥样了?可气的是,这俩人见了我的礼物,不领情不道谢不说,还撇嘴摇头地寒碜我——没文化。

这帮人赶上啥时候来劲儿了,还犯宋代酸文人的臭毛病,坐一起写毛笔字、斗茶,让你感觉雅得都活返祖了,在这工夫,我什么也插不上,就跟着干着急,实在受不了,翻出黄韬家不用的杯子,把他们糟践剩的茶水折进去。由于杯小,只能多拿几只装,摆在我自个儿前面,等凉透了,一口一个,干了。那次,大老胡看我又来这个,说,《红楼梦》第四十一回“贾宝玉品茶栊翠庵”,姑子妙玉说过这样的话——“一杯为品,二杯即是解渴的蠢物,三杯便是饮驴了”。

我说,没空等你们装蛋,润个嗓子比夫妻生活前戏还麻烦。

这方面,他们真不像从俺们这儿蹦跶起来的。

特纯的东北爷们儿,尤其是我老家望海的爷们儿,哪有这么絮烦的,要不就用瓢大口大口灌凉水,从嗓眼儿到尿泡儿不留一点儿缝;要不就是大瓷缸子怒饮花茶——又祛油又满鼻子喷儿香。

这两样,我小时候都有经历,我爸那时在一个叫红螺的小镇,接受工人阶级再教育,我妈是拖拉机手,他们租的小屋就在农村,小屋所在地好像被当地人称为“下河洼”。有大集的日子,我家前面的河套边上挤满了十里八乡的老百姓。这时,比我大几岁的小犊子,就俩人一伙,用木头杠子抬着桶,去卖水,现——压——的呀——,洋——井——的呀——,一分钱一碗,二分钱管够啦——他们有个不约而同、心照不宣的吆喝法儿,把“管够”喊成“灌狗”。

还有花茶,印象最深的,是照看我的老张大姥(我的望海老家管老爷叫大姥,管姥姥叫小姥)的搪瓷缸子,白色的,印了大红喜字,底儿周围有磕破的黑圈,缸内壁有很厚一层茶渍,深褐的,和老爷子的牙颜色相当。爱和他一起蹲在大槐树底下扒瞎的老头儿,都和他差不多,左手大茶缸,右手夹根报纸条子卷的旱烟,或者举着烟袋锅,装烟末子时,把茶缸很技术地放在膝盖上。

老张大姥说过,“没有这茉莉花茶、蛤蟆癞烟顶着,真熬不过夜。”声音像说评书的单田芳。

他白天带我,晚上帮生产队守牲口。

那种生活是自由的。

6

是的,我在一个相对自由的环境中长大,但也尴尬。

不要以为我故意搞得神神道道,真的,我很难找到归属感。

在农村,我不纯粹,我不是地道的乡下孩子,我爸妈都不是种地的。虽然我幼时也在垄沟前面吃新翻出来的花生,吃得晕头转向,吐得眼冒金星,但那并非我家的园子。一群小混蛋排着号偷自己家苞米,我只能臊眉耷眼跟在后面,甘当“白吃饱儿”;进了城,压力“噌噌”上涨,我没上过幼儿园,即使我通过一个破烂铁皮文具盒的上盖,很早就把“小九九”背得滚瓜烂熟。可是我不知道何为纪律,导致我在上小学的第一天,就因为憋得够戗,上着课跑到教室的后面,掏出小鸡鸡,冲墙一顿狂浇,被老师和同学怒称为“臭流氓”。

我在酒店时,认为自己应该是个记者;成为记者后,认为自己应该是个专业作家;我在老家望海时认为那片林子太小,飞不开;到了省城奉京后,又时常想有个靠海的小屋,能专心写点儿自己想写的东西……

对施小君,也一样。

我弄不清自己是喜欢,还是青春的冲动或欲望。

男女之间,除了一见钟情,多数情况都该是在熟悉之后,才能彼此有些春意盎然。我肯定不是一搭眼就能爱上谁的人,可对她又委实不甚了解,怎么人家财务总监大姐一提,我就动心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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