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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千年坎坷再婚路(1)

再婚书 作者:吴晓赟


001 单身向左,再婚向右

经历过婚姻挫折的人们可能都有这样的感叹:为什么我抓不住爱情?为什么我总是眼睁睁看着它从我眼皮底下溜走?这个世界上幸福的人到处都是,我为何不能是其中幸运的一个?再次成为单身的人,恐怕在尝过了爱情的苦酒之后,对婚姻这个东西看得也更加透彻。面对未来漫长的人生旅途,到底是应该向左走还是应该向右走,这着实要好好考虑清楚。而在情感的道路上,失婚后的人们也许想得最多的就是如何找一个亲爱的人儿来再次告别单身。

千年坎坷再婚路

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无论是古时还是现在,人生四大喜事之中位居榜首的结婚一直都是人们心目中的大事。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的婚姻观念已在传统和现代的矛盾中发生了变迁。

据不完全统计,自1995年以后,中国的离婚率以相当高的速度迅猛增长。越来越多的人从围墙中走出,恢复单身。这其中相当一部分人尤其是女人选择了单身,独自一人抚养孩子,但也有一部分再进围城,走上了再婚的道路。

按照现代家庭法的概念,婚姻关系解除后,离异的男女双方都有再婚的权利。但古代的情形却大有不同。封建社会中实行的一夫多妻制允许男子再娶,娶几个都是天经地义,理所应当,而女子再嫁则是难上加难。早在战国时期,就有"贞女不更二夫"的说法。

《儒林外史》中王三姑娘在父亲的鼓励下绝食而死,《祝福》中祥林嫂再嫁后的悲惨命运作为艺术形象给人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一些省份的农村至今还保留着贞节牌坊,更使人们为旧时代妇女的命运唏嘘不已。

女子再嫁,各朝各代都历经坎坷波折,一直被认为是伤风败俗的丢人事。不仅别人这样认为,就是妇女本人也觉得再嫁有损颜面,誓死不嫁二夫。东汉女诗人徐淑,丈夫在外做官客死他乡,当时她还年轻貌美,家人都劝她改嫁。可徐淑不惜自毁容貌,表明自己不再嫁的决心。南朝梁国有一女子王氏,年仅十六岁丈夫就死了。她的父母公婆都劝她改嫁,她执意不肯,并割下了自己的耳朵以表决心。

人类进入父权社会以后,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社会中的各种人类文化无一例外地将男尊女卑作为当然的社会观念和道德规范。妇女在家庭和社会中的地位逐渐下降,以至于妇女一度变成了家庭的财产,丈夫的附属品,单纯的生孩子的工具。如此的大环境下,妇女的各种权益,包括再婚权也必然受到限制。

尽管女子再嫁面对着种种非议,但在宋朝以前女子再嫁并不在法律禁止的行列,社会对再嫁的女子也并不非常严苛。

先秦时期处于人类文明的幼年时期,形成于原始社会的一些习惯制度还留有遗存,诸如女子地位较高、婚姻比较自由等。西周以后,原始社会仪式演变而来的礼制经过改造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日益增大,并为春秋时期兴起的儒家思想所推崇和提倡。在婚姻制度上,普遍尊崇男尊女卑、包办婚姻,但在某些方面仍留有早期男女平等的痕迹。比如,男性贵族可以娶多个小老婆,但正妻却只能有一个,一旦正妻亡故,理论上男子不能再娶妻,只能纳妾。在这一时期,就已经出现了反对女子再嫁的言论,如"一与夫齐,终身不改,故夫死不再嫁"。但是,在民间这一观念还没有广泛流行,所以当时女子再婚也并不是什么新鲜事。

春秋战国时期是一个大动荡、大变革的时代。这时,旧有的礼制传统和社会秩序崩溃殆尽,同时,社会生产力有了非常明显的提高,体现在思想文化上就是各派学说的百家争鸣。思想的"百花齐放",使得人们对婚嫁的条条框框也不再那么苛刻。况且,那几百年间,战火纷飞,男人战死沙场,女子守寡屡见不鲜。在人口损失严重的情况下,婚姻所承担的繁衍人口任务自然就繁重了许多。于是,连青年男女私奔在当时都不被绝对禁止,那孀妇再嫁也就更不成问题了。那一时期,有些诸侯国之君娶了再嫁、三嫁之女,也不见有其受诟病的记载,可见此风俗的普遍。从现存的有关先秦时代法律规定的残存记载中,也没有对妇女再婚的限制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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