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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节:千年坎坷再婚路(4)

再婚书 作者:吴晓赟


妇女在唐朝的地位之高是空前绝后的,所以对女子再婚的宽容自然也空前绝后。但这种状况并没有维持多久,安史之乱以后,唐朝由盛转衰,思想控制大大加强,公主改嫁、母后临朝的情况都绝迹了。

中国古代上层社会对女子再婚的宽容仅仅维持了百余年,这在一千多年的封建社会史上不过是短短的一瞬,这点理性的光芒马上就被礼教的浓雾吞噬了。

盛唐的辉煌之后,经过五代十国的混乱争斗,中国进入了无论是政治还是军事上都明显孱弱的宋代。宋代初期,社会上对妇女再嫁仍旧较为宽容。一度,皇室内部经过五代时期的多年变乱,连唐末时期规定的公主不得再嫁的规矩都不遵守了。太祖的妹妹开始嫁给米福德,守寡之后又嫁给了高怀德。

社会名人中,大文豪范仲淹幼年丧父,随母改嫁,长大后才归宗。范仲淹的儿媳年轻守寡,正好他的门生王陶丧妻,范仲淹就把儿媳嫁给了王陶。王安石的儿子常常打骂妻子,夫妻俩性情不和,王安石便找了户好人家,劝儿媳改嫁他人了。由此可见,宋代初期皇室和民间的改嫁之风是依旧盛行的,直到北宋后期才逐渐式微。

北宋年间,学术界出现了另外一个影响了其后一千年的思潮,那就是儒学的变体,理学。程朱理学极力主张"存天理,灭人欲",维护封建纲常、摧残人性需要。在婚姻家庭制度方面,藐视妇女的权益,甚至提出了"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观点。但这一理论在北宋时期的影响并不大,程颐的侄子死后,他媳妇也改嫁了。但是,在南宋之后礼教之风日渐严厉。从那以后,再也没有皇室公主和亲王君主多次改嫁的记载,一般官宦人家的女儿再婚的也很少。

与之相对应的,《宋史》列女传中的节妇、烈女的记载与前代相比大大增加。早期的记入史书中所赞扬的列女都是各各领域优秀的妇女,相当于各行业中出色妇女的人物传记。但《宋史》之后,所谓的列女几乎都是保持贞操、不事二夫的节妇。修史者似乎认为妇女唯一值得表彰的品行就是坚守节操,其他的才能都是不值得一提的。《列女传》成了地地道道的"烈女传"。

尽管如此,南宋的《列女传》中依稀还可以看见一两个改嫁的。著名女词人李清照,本来和赵明诚恩爱美满,生活幸福。后金兵南渡,赵明诚不久去世了,李清照又嫁给了张汝舟。婚后李清照发现丈夫人品低劣,做违法乱纪之事。李清照不堪与其共同生活,就将其告官。张汝舟被法办之后,李清照也因检举丈夫被判入狱两年,后因友人相救才幸免牢狱之灾。相比李清照的才华,人们对其后半生的悲惨改嫁遭遇更加关注。这一点,和蔡文姬相比,两个时代人们在妇女改嫁问题上道德评价的改变,可见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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