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操"背后的呜咽
夫妻共同生活,最重要的就是要"夫信妇贞",这对男女双方都适用。不过,自古只见女子守贞,不守贞就要治罪,却很少见男子为妻守贞。实际上,贞操观念在产生之初,是针对男女双方而言的,指的是夫妻双方在婚姻的持续期间内所要恪守的道德规范,既不允许男子另觅他欢,也要杜绝女子红杏出墙,否则就会被视为"禽兽之行",受到道德的谴责或法律的制裁,这种贞操可称为"夫妻之贞"。
先秦时期,曾出现过有钱人在外包养小老婆的现象,政府通过法令对此予以禁止。但从实际的执行效果来看,对男子的禁令并不十分有效。所以秦朝统一六国之后,再次强调,丈夫如果与人通奸,妻子有权将其杀死,并不用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这可能是对男子守贞的最早的规定。
秦汉以后,对男子不贞的行为也有相应的规定。比如汉代时期,已婚男子如有私通行为,政府就要罚他去建城墙。如果是当官的与人通奸,则罪加一等,以强奸论处。但从整体上看,对男子的处罚大都停留在法律条文上,实施的效果并不好。尤其是随着儒家思想的逐步渗透,法律逐渐倾向于对妇女单方面的惩罚,而对男人的不忠则抱着放任的态度。除非是因为政治斗争的需要,否则一般不会在个人作风上做文章。所以,说到贞操问题,一般都是针对女子而言。
看待女子贞操问题得分婚前和婚后,而婚后又分夫在和夫死两个方面。一个女子,或是一辈子不和男人发生性关系,或者是一辈子只和一个男人发生性关系,那才叫保持了贞操,如果私通、再嫁或被强暴等,都是"失贞"。
要说贞操观念的产生,那和私有制的产生和发展有着密切的关系。在原始社会实行群婚制的情况下,人们脑子里压根就没有"贞操"这个词。到了私有制和男权社会出现后,妻子成为丈夫的私有财产,既是私有,自然不允许别人染指。另外,丈夫为了能把自己的财产传给百分之百出自自己血统的子女,更是绝对不会允许自己的妻妾再和别的男人发生关系,否则自己的私有财产就有可能会落入"他姓"的"野种"之手。
显然,强权弱势一对比结论就出来了:贞操的本质只是居于统治地位的男子对居于附庸地位的女子的要求,女子没有权力也没有能力反过来要求男子。谁听说被统治者能要求统治者?况且,男人三妻四妾、拈花惹草并不影响父系家庭的血统继承关系。因此,千百年来,人们只听说不贞之妇,却从未听过不贞之夫。男人与妻子以外的女人发生性关系被称为"风流韵事",虽然不见得有多光荣,充其量也就是"失德",却没有人指责他们"不贞"。即使到了现代社会,人们在乎的还是女子的清白,谈到男人的贞操,无非也就是当作玩笑而已。"失身"一词似乎永远针对女性而言,女子如果"失身",不管是自愿还是被强迫,都会被打上"不干净女人"的烙印。
纵观历史,古人的贞操观也经历了从宽松到紧张,从简单到复杂的过程。而且这个过程是起起伏伏,且官方和民间也不是步调一致。
最早关于"贞女"的记载出现在先秦早期的文献中。《周易》中也有褒扬贞操的言辞。进入秦朝以后,整个社会开始十分重视女子的贞操问题。秦始皇统一六国后,曾巡视了很多地方,并在一些地方立碑刻石,写上一些自我歌颂和昭示天下的话。在泰山、碣石门、会稽等处的刻石上就出现了强调女子贞节问题的话。但秦始皇也就是在刻石上提了这么一嘴,并没有什么具体措施,对全国也没形成大的影响,但这却足以说明统治阶级已经开始重视这一问题了。
汉代是礼教形成的重要时期。汉武帝初期,一些礼制系统开始明确起来。这时的礼提倡"女子从人者也",官方很注意女子的"从一而终",因此贞操很受重视。汉宣帝神爵四年诏赐贞妇顺女帛,这是有史以来第一次下诏褒奖贞顺。到了后汉安帝元初六年又有旌表贞节的事。汉朝有两位学者曾大力提倡过贞节,一是刘向,写了一部《列女传》,其中的《贞顺篇》和《节义篇》是讲贞节的,企图以礼法来裁定女子的生活标准。另一个就是班昭,她写的《女诫》中强调的就是男尊女卑、三从四德、夫为妻纲等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