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8节:“贞操”背后的呜咽(2)

再婚书 作者:吴晓赟


虽然有朝廷的褒奖贞节和学者的专门著述,但"贞节"在民间的实际影响还不大,女子离婚、再嫁的现象比较普遍。尤其到了隋唐的时候,贞操观念又宽泛起来,直到宋朝中叶风向又再次转变,后来才越来越严,越来越禁锢。

魏晋南北朝时期社会动乱,很多人加入了纵情声色的行列,男女关系比较混乱。隋朝建立初期,隋文帝曾采纳宠臣李谔的意见对混乱的男女关系做出了规定,要求五品以上官员的妻女不得改嫁。后来隋炀帝即位,其本人就是个荒淫无道的家伙,其手下官员也好不到哪儿去,当时社会上男女关系十分松弛,贞节问题自然也就没人注意了。

唐代的社会风气特别开放,这和国力强盛、国家富庶、中外交流增多有很大的关系。虽然民间此时也有提倡贞节的文学作品,但唐代的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女子必须守节,官方也从来没有鼓励或褒奖贞节。社会上,男女交往比较自由,离婚和再嫁都很普遍,没有人反对,也没有人逼女子守节。唐代大诗人白居易还写过一首《嫁人苦》的诗,认为丈夫死后女子要守节是女子苦的一个重要原因。

女子的贞节问题到宋代中叶进入非常严酷的阶段,此后便愈演愈烈,从表面上看那是受程朱理学的影响,但从本质上看,这完全是封建统治者控制社会的需要。宋朝是中国封建社会由盛转衰的一个转折点。一般来说,一个国家、朝代、社会越是强盛,统治者的信心越强,对社会的控制就越宽松,人们享受的自由度也越大。反过来说也一样。中国从宋代中叶以后,在强虏面前日益显示其腐朽与空虚,明清两代从总的看也是江河日下,统治者越是虚弱就越是要千方百计地维护其统治,强调伦常和女子贞节就是这方面的一个重要表现。

宋朝初期,人们对女子贞洁的概念还比较宽泛。民间的女子再嫁现象仍旧比较普遍,很多名人还鼓励自己身边的女人再嫁。但好景不长,随着儒家思想传播的进一步深入,社会对贞节观念逐步发生了变化。当时,以王安石为代表的一些比较开明观念的学者、官僚,对女子的贞节问题仍持较为宽泛的态度。但另一个比较保守的宋儒学派却认为应该"正礼乐、明五伦"。代表学者周敦颐在《通论》里谈到要"万物各得其理",就是要巩固封建统治秩序。保守派认为臣要无条件地服从君主、子要无条件地服从父亲、妻子要无条件地服从丈夫,要守志、守义,于是改嫁与再嫁日益受到否定,贞节观念被越来越多的学者吹捧。

程颐、程颢和朱熹是提倡贞节最积极、影响最大的学者,在"存天理、灭人欲"思想的指导下,他们极力提倡女子守节,孀妇不能再嫁,对男子也提出了"若娶失节者以配身,是己失节"。于是一时间"饿死事小,失节事大"成为统治者提倡贞节的标语,在民间广为流传。妻子要为丈夫守贞、守节,臣要为君守节、尽忠,子要为父尽孝道,这三者联成了封建统治秩序的全部框架,一损俱损,这也是封建统治者大力提倡贞节观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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