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程颐、程颢之后的朱熹,也利用自己的学术地位,不遗余力地提倡和宣传女子守节。当时他有个朋友叫陈师中,朱熹得知陈师中的妹夫死了,便特意写信给陈师中,劝他妹妹守节。
极具讽刺的是,别看朱熹在不遗余力推销"革尽人欲,复尽天理",但他却是个言行不一的伪君子。他曾引诱两个尼姑作妾,外放任职时还带着她们。而他的大儿媳居然在其丈夫死后却怀了孕。诸如此类的特大丑闻让程、朱理学一时名声变得很坏。宋宁宗闻之大怒,降旨要贬朱熹的官,这时朱熹吓得赶紧上表认罪,承认了纳尼作妾等事,表示要"深省昨非,细寻今是"。可叹啊,连朱熹自己都承认是在搞"伪学",而一些迂腐之士还以他马首是瞻。
贞节观念在明清两代得到了大力宣传和朝廷制定法律的推动。徐皇后的《内训》、解缙的《古今列女传》、吕坤的《闺范》、温氏的《母训》等书都为宣传贞节观念起到了不小的作用,致使贞操观在寻常百姓脑中愈来愈根深蒂固。明洪武元年明太祖朱元璋下诏令旌表节妇,同时规定凡民间寡妇,三十岁以前夫亡守志,五十岁以后仍不改嫁的人,要旌表门闾,还免除本家差役。
这是中国有史以来第一个为嘉奖贞节所发布的特别命令。这个诏令等同于向老百姓发出一种信号:出身虽然不能选择,但道路可以选择。只要守节,就有机会成为名人。这样一来,守节妇女可以获名,家属可以获利。在名利之下,能够抵挡住双重诱惑的还真不多。以前家属为了减轻负担,恨不得守寡的女儿赶快改嫁。现在看到能免除差役,反而巴不得女婿早死,好让女儿成为寡妇。
到了清朝,贞节变得非常狭义,几乎成了宗教。这时,许多学者继续致力于文字宣传、赞扬,统治阶层制定的法律也在大力鼓励守节,社会上一般人也普遍承认,妇女恪守贞节成了万古不易的经义。
顺治十三年清世祖亲自编纂了《内则衍义》一书,在《守贞章》中提出"守身为女子第一义",在《殉节章》中提出"妇为夫死,古之大经",这两句话此后成为清朝妇女的信条。
康熙年间,一个叫蓝鼎元的人写了一本《女学》,书中提到女子"可贫可贱,可死可亡,而身不可辱",又提出女子应从一而终,夫死守节,遭到强暴只有以死明志,如果贪生怕死就和禽兽无异。这些话基本代表了清代学者对女子贞节的态度。
在各方面力量的推动和号召下,所谓的"节妇"和"烈女"越来越多。根据史料记载,唐代的"节妇"、"烈女"只有51人,宋代增加到了267人,明代竟然达到了3.6万人,而到了清代,仅安徽的一个县城就有2200多人。这一庞大的数字足以说明清代对妇女贞节近乎变态的宣传产生了怎样令人震惊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