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说法是,诗人当书商,画家开饭馆,一做一个准儿。其实做不准的大有人在,只不过,成功的诗人书商多,开饭馆的画家大多赚钱,所以有了这一想当然的概括。
画家开饭馆,好比迟耐的老汉字、摩根兄弟的三个贵州人、方力均的茶马古道,都是京城餐饮业的新贵;诗人做书商,好比做《中国人可以说不》的张小波,做《黑镜头》的万夏,做《诛仙》的沈浩波,都是出版业赫赫有名的巨子。
诗人和画家,都是传说中的文化人系列。文化人总是交游广泛,所以诗人一旦做书,从不缺人策划选题,随便纠集三五好友欢聚一场,一本别出心裁的畅销书即已呼之欲出;既要欢聚,免不了暴嘬,正好就有画家的饭馆等着呢,环境都是文雅的,来客都是似曾相识的,价位都是不高不低,既不跌份又不破财的,怎么就这么合适呢!
当然,画家开饭馆,如果只指望诗人来赚钱,那就惨了。诗人顿顿跑画家开的馆子去吃,腻也腻死了。所以贵在若即若离。说句题外话,身为这个时代的文化人,能若即若离,不拉帮结伙儿,得算聪明人。
这句题外话倒正揭示了诗人做书商、画家开饭馆的赢利秘笈。
文化人的特点,除了爱扎堆,还都脸皮薄。都在一个圈儿里行走,低头不见抬头见,客人来自家饭馆吃个饭,酒过三巡菜过五味,真把账单塞给对方,还真得有视白眼若无睹的勇气。诗人当书商更凶险,谁都知道,诗集想要赚钱,简直比愚公移山还难,可诗友那么多,你既赚了钱,得嘞,帮兄弟出个呕心沥血的集子吧,想要推辞,真得有六亲不认的大无畏精神。前边不是说也有做不“准”的嘛,就是这样的勇气和精神没练成就。
曾经就有诗人甲,意外发点儿小财,立志投身出版大业,没几个月破产了,因为一口气做了十本诗集。瘾是过足了,人缘儿也攒得如日中天,可从此被出版江湖遗弃。也曾有画家乙,搜刮多年卖画所得,开了个家乡菜小馆,没过半年,因为狐朋狗友轮番多人次来“试吃”,终于悔不当初,关张大吉。
所以,诗人做了书商,当然不能完全背叛当年诗友,这是“即”,但同时立即把自己的诗歌爱好转入地下,这是“离”;画家开了饭馆,比平常更喜欢呼朋唤友,这是“即”,不过一到饭点儿就寻别家饭馆躲着,美其名曰考察,这是“离”。真的是若即若离,不信你留心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