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小男孩,弗恩,跳到一座假山上,在陡峭的石壁上蹦来跳去。梅看着我,仿佛在问:“看,现在该怎么办?”我不知道如何是好,山姆也不做声。梅转身,一步步走下斜坡,走到假山下,轻声唤着那个男孩,想哄他下来。我觉得这男孩根本不懂梅在说什么,他一直呆在假山顶上,那样子有点像个江洋大盗。山姆和我继续往前走,走着走着,到了“玉玲珑”前面。
“我以前来过这里,”山姆用四邑话小声说道,他小心翼翼地试探道:“你知道这块石头是怎么到这里的吗?”
我没告诉他,一般我会避老城而不入。出于礼貌,我说:“我们坐下,你慢慢讲给我听。”
我们找了个凳子坐下,望着“玉玲珑”,说真的,我看不出它和其他石头有什么两样。
“北宋时,宋徽宗酷爱奇珍异宝。他派人到南方各地搜罗最好的宝贝。他们找到了这块石头,把它运上了船,但石头没能被运到宫中。一场暴风雨,可能是台风,也可能是暴怒的河神降怒,让船沉在了黄浦江中。”
山姆的声音挺好听的。他嗓门不大,听上去没有那种高高在上、盛气凌人的感觉。他说话时,我盯着他的脚看。他把腿伸出来,脚上是一双崭新的皮鞋,身体的重心就落在鞋跟上。我鼓足勇气,把目光从脚移到他脸上。他长得蛮好看的,甚至可以说他很英俊。他身材瘦削,长长的脸像一颗稻粒,显得颧骨尤其高。他的肤色不像我喜欢的那么白,不过他住在好莱坞,皮肤黑一点也挺自然。书上说,电影明星们喜欢晒太阳,让皮肤变成古铜色。他的头发也不是黑漆漆的,有几缕发红的头发在阳光下一闪一闪的。在上海,据说穷人家吃得不好,头发就会变成这种颜色。也许在美国,人们吃得又多又好,头发同样会变色。他穿得很讲究,甚至看得出来,他那身衣服是新做的。据说,他和他父亲合伙做生意。如果我没有爱上Z.G.的话,山姆看上去是个不错的选择。
“潘家从江底把石头打捞出来,运到这里。”山姆继续着他的故事,“你看,这块石头符合奇石的一切条件。它就像一块海绵一样通透,形状俊逸,还有,它能让人感受到上千年的历史。”
山姆又陷入了沉默。远处,梅背着手,绕着假山转来转去,整个园子都能感受到她的气恼。她叫了那男孩最后一次,然后四处看我在哪里。她绝望地摆摆手,朝我们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