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常,我总是对家乡的这些丑陋景象视而不见;今天,我的眼睛却被它们牵着走。我看到形形色色的乞丐,有的瞎了眼,有的缺胳膊少腿,是他们的父母挖出他们的眼睛,把他们烧成残废,就为了让他们看上去更可怜。还有的乞丐长了脓疮,身上的瘤子大得恶心又可怕,那是用自行车打气筒打成那么大的。我们穿梭在晾着裹脚布、尿布和破裤子的巷子里。老城的女人们实在太懒了,洗完这些东西都不拧一下水,于是水就像雨一样淋在我们头上。每走一步都在提醒我们,如果我们不按照父亲安排结婚的话,下场会怎样。
在豫园门口,我们看到了路老头的儿子。我们试着说英语,但他们似乎不想用英语回答。他们父亲的老家是四邑,所以他们自然而然地说起四邑话,梅不会说四邑话,我为她翻译。跟很多上海人一样,他们也取了洋名。年长的那个指指他自己,说,“我叫山姆”,然后他又指着自己的弟弟,用四邑话说:“他的名字叫弗农,但爸爸妈妈叫他弗恩。”
我心中的可人儿是Z.G.,所以不论这个路山姆有多完美,我都不会喜欢他。梅的新郎,那个叫弗恩的,只有14岁。他还没有长成男人,还是个小屁孩。爸爸没提这一点。
我们面面相觑,每个人都觉得别扭。我们一会儿瞧瞧地下,一会儿望望天空,眼睛不知往哪里看。我突然想到,也许他们也不想跟我们结婚。这样的话,我们四个人都可以把这桩婚姻看成一笔买卖。我们可以签下婚书,然后各过各的日子,没有人会伤心、受伤害。但即使这样,整件事还是显得很古怪。
“我们还是走走吧。”我说道。
他们都不吭声,但我迈开步后,他们都跟在后面。我们走进豫园,沿着蜿蜒曲折的小径,绕过池水与假山。柳枝摇摆,仿佛在酷暑中送来一丝清凉。木雕的亭台楼阁,金光四射,让人顿生思古之幽情。这园子处处用心,想营造天人合一的和谐之美。但在这七月天,园子被炎炎烈日整整烤了一上午,下午的空气又潮又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