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郎咸平的观点,之所以会出现国有企业改制的MBO(管理者收购)浪潮,究其根本,是因为国企老总缺乏信托责任。国有企业长期的低效率形成了一种思维定式,那就是国企必定是没有活力的,做不好是理所当然的,而做好了反倒不应该了,做好的国企老总觉得国家对不起自己,要通过占有国有资产的方式进行补偿。
郎咸平认为,要抛弃这种固有思维。作为代理人的国企老总,做好了是应该的,做不好才应该感到羞耻,没有国有企业的平台,国企老总也就失去了发挥的平台,以做好来作为侵吞国有资产的理由本身就是缺乏信托责任的体现。他主张可以给予成绩优秀的国企老总高的年薪和少量期权股份,但是绝对不能将国有企业进行私有化,从而导致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
起先,周其仁静静观察,并不愿卷入这场论战,他认为辩论的最重要价值在于通过辩论达到思想提升的目的,并不是挑别人的毛病。但是随着事态激化,对“国有资产流失”的辩护变成了对“产权改革路线”的质疑,作为研究产权改革二十余年的经济学者,周其仁无法坐视不理。
一出场,周其仁就以其一贯严谨冷静的风格和学术声望,成为了“倒郎派”的重要代表。
周其仁认为,国有企业存在两个重要问题,一个是对人力资本产权的忽视,另外一个是行政权大于经营权,没有自由的市场契约体系,其中最直观的体现就是所有权缺位。国家或集体是一个非常模糊的概念,模糊之下,又加上行政性的计划经营模式,国有企业即使付出巨额交易费用,也难以形成对人的激励体制。郎咸平所谓的信托责任,其委托人根本就不是一个可以实际考察的概念,模糊的公有制产生了模糊的所有权,模糊的所有权导致根本就不存在最终的所有者,那么信托责任也就无从谈起。周其仁强调产权是一项具有高度排他性的制度安排,产权问题的模糊和妥协只能导致交易费用的增加,企业运行效率是无法根本性提高的。
在产权界定问题上,周其仁并不否认存在“侵吞国有资产”行为。但因噎废食似乎也大大不妥,如果重新回到产权模糊的公有制时代,岂不是历史的倒退?如果不从产权明晰上入手,改革就只能停留在阵痛阶段,无法彻底推行。至于保护国有资产,法制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要用一个法制化的环境确保产权和自由市场的有序运转,从而消除权力寻租的不良事件发生。
尘嚣远去,余音缭绕,国企改革何去何从,如今仍是一道无解难题。谁对谁错,恐怕只有历史能给出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