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特利尔中学读书时,马克思的学业十分突出,其中他的作文更是以论证精辟、思想丰富而见长。
处在当时历史环境下的马克思,思想极为活跃,性格也趋于成熟,而那丰富的想象力和深邃的思想在他的作文中得到了充分反映。在保存下来的马克思中学作文中,有这样三篇:一篇是有关宗教方面的《根据约翰福音第十五章第一至第十四节论信徒和基督的结合,这种结合的本质、绝对必要及其影响》;一篇是有关历史方面的《奥古斯都的元首政治应不应当算是罗马历史上最幸福的时代?》;另一篇是自由选题。在自由选题这篇文章中,马克思抒发了自己的未来志向。
总之,这几篇文章说明了中学时期的马克思,已经能够对宗教、历史等社会问题进行自己的分析和思考,并对自己的人生志向做了很好的表达。
为人类服务的伟大抱负
1835年9月,17岁的马克思参加了中学毕业考试。其中考试的作文题目是:《青年选择职业的考虑》。当时马克思认为,选择职业对于青年来说是一件重大的事情,一个青年应当选择最能为人类服务、最能实现人类幸福的职业。在他看来,只有给最大多数的人们带来幸福的人,自己才是最幸福的人。所以他在文章中写道:“如果人只是为了自己而劳动,他也许能成为有名的学者、绝顶的聪明人、出色的诗人,但他决不可能成为真正的完人和伟人。”文章还说:“如果我们选择了最能为人类福利而劳动的职业,我们就不会为它的重负所压倒,因为这是为全人类所作的牺牲;那时我们感到的将不是一点点自私而可怜的欢乐,我们的幸福将属于千万人,我们的事业并不显赫一时,但将永远存在.当我们离开人世之后,高尚的人们将在我们的骨灰上洒下热泪”。这些话语说明,马克思已经具有了为人类服务的伟大抱负。
教师看了这篇文章后十分惊异,一方面认为文章写得挺好,另一方面又觉得其说法有些夸张。因此,教师在毕业证书上对马克思的作文只写了这样的评语:思想丰富,理解深刻。
学业选择法学
1835年秋天,马克思考上波恩大学,但选择学业则是法学。当初选择法学,在很大程度上是听从于父命。
马克思的父亲亨利希·马克思是著名的犹太律法学家,亨利希·马克思的父亲列维·马克思也是特利尔城里的一位著名犹太律法学家,再往上追溯还有律法学家。
在这样的前提下,再加上父亲的愿望,马克思的专业也就自然选择了法律。但法学虽然是一门比较具体的学科,却对马克思从事社会科学的研究,打下了必要的基础。对此,马克思从来没有因为当初选择了法学专业而感到后悔。
马克思如饥似渴的学习
1835年和1836年,马克思为了更好地理解现实问题,在法律学和哲学的领域漫游,阅读了历史上大量的法学著作和古典哲学著作。这些课程,有些是通过学校听课,有些则是自学的。下面,就是马克思当年肄业证明书上的一些记载:
1835——1836年度冬季学期
1法学全书,普盖教授讲授——十分勤勉和用心。
2法学纲要,伯金教授讲授——十分勤勉和经常用心。
3罗马法史,瓦尔特教授讲授——十分勤勉和经常用心。
4希腊罗马神话,韦尔凯尔教授讲授——极为勤勉和用心。
5荷马研究诸问题,冯·施勒格尔教授讲授——勤勉和用心。
6现代艺术史,道尔顿教授讲授——勤勉和用心。
上述表中不难看出,马克思在波恩大学期间,主要是选修法学课程,哲学则是自学的。充分说明马克思从学生时代起,对各种知识的学习始终是如饥似渴的。
后来,马克思的父亲又把他转到当时更有名气的柏林大学。到柏林一年后,马克思在给父亲的信中是这样谈到一年的学习生活的:“生活中往往会有这样的时机,它好像是表示过去一段时间结束的界标,但同时又指出生活的新方向。在这样的转变时机,我们感到必须用思想的锐利目光去观察今昔,以便认清自己的实际状况。……个人在这样的时机是富于抒情的,因为每一变化,既是绝笔,又是新的伟大诗篇——它力图使辉煌的、仍然融合在一起的色彩具有持久的形式——的序曲。”此话表明马克思在学习文化期间,逐步开始钻研黑格尔哲学,并加入青年黑格尔派的“博士俱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