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起,我又开始写下那些曾经感动过我的歌词--其实我挺讨厌这种玩弄煽情的酸不拉唧的写作手法,可是,我不能逃避当年我的那种真实心态。因为那段日子里,这首歌的确是一直萦绕在我的脑海--我总是在想:会有那么一天,会有那么一天,会有那么一天……
我是一个会被音乐感动和影响的人,如果你也是,你会知道我。
对我来说--生命里不能没有音乐,生命里幸好有了音乐……而我生命里的每一次决定、每一种情绪、每一段时光,似乎都与音乐有关;我所爱过的每一段音乐里似乎也都应和着一些故事--正因为如此,我觉得人生是美丽的;也正因为如此,我不能忘记那些曾经让我感动的歌和感谢那些曾经带给我种种感动的人。
再见到夏旸是1989年冬天。
之前好多天,刘健就已经告诉我,说过一阵他们乐队会参加一场“大型”演出。为此我兴奋了好长时间,和他们认识这么久,还从没有机会好好看一场他们的演出呢!
那次演出是在位于复兴门的中国工艺美术馆一楼大厅内,同台的还有常宽的“宝贝兄弟”等乐队,那是自峻峻、刘健他们用“摇滚乐”熏陶我以来,我看到的第一场还算像模像样的摇滚演出。事后我知道,那就是所谓的“Party”。
那天,我同样是撺掇着徐薇一起去的。那时候峻峻和家里缓和了关系,回去住了。阿波也正和中戏表演系的一个女孩儿经历着一场无比深刻的恋爱,不太方便打扰。记得那天天气很冷,徐薇穿得像只小棉熊,而我为了臭美,穿得很少。从×院到复兴门距离不算短,再加上天冷,路就显得特别长,公共汽车走了一站又一站,我们两个都快冻僵了。我是“自作自受”,没什么可说的,只盼着车能开得快点儿,上下车的人动作也快点儿。徐薇一开始还抱着一股“舍命陪君子”的劲儿,最后终于绷不住了:“我真不明白你怎么老爱跟这帮人扎在一块儿?他们有什么好的?又穷又脏,还老觉得自己了不起!”
徐薇虽然也爱玩儿,但她喜欢舒舒服服地玩儿,如果某种玩法要吃苦,那她宁可放弃!我当然也不属于能吃苦的那一类型,但要是有什么吸引了我,我就会自然而然地忽略掉所有过程,眼睛只盯着吸引着我的那个地方……
在某些问题上,徐薇的想法一直跟我不一样,她喜欢有计划的人生,虽然也不喜欢自己的专业,但是能让自己安下心来好好念书--她的人生计划是拿到文凭,然后去一家外企工作,然后出国、拿绿卡、找老公,然后,永远不再回来!她一直觉得我傻,凡事太凭兴趣、太容易冲动,又太缺乏心计!我曾试着跟她聊过退学的想法,她听完劈头盖脸就给了我一句:“你有病啊!”她觉得我放着好好的本科文凭不要,非要去“冒险”,根本就是有病!“你最好少跟那几个长头发搞音乐的男人泡在一起,他们能给你什么呀?”她总是这么劝我,总觉得我中了他们的毒。
认识他们的确带给我很大影响,但是我并没有被谁调唆--我自始至终认为,每个人的道路都是由他们的个性决定的,是他们自己决定的。而我当年的那个决定,只不过是因为当时的我,作为一个刚满19岁的女孩儿,运气稍微好了些,胆子就跟着大了些,自信随之强了些而已。而且,恰恰相反,在我认为,像徐薇那样明明不喜欢一个东西,却偏偏因为某种惯性或计划强迫自己喜欢和接受,那才更痛苦!
当然,这只是两个女孩儿之间的争论而已,而这种争论,只因为我们是最好的朋友,彼此都希望对方好。事实上,在我还是×院的一名学生最后的那段日子里,徐薇的确是我最好的女朋友。回忆起来,她让我最感动的一件事儿,是每天晚上当我踩着熄灯铃匆匆回去的时候,她都会给我留着一壶热热的开水。
那天又是那样,我和徐薇两个一路争论着,大1路终于停到了复兴门站。我们顶着寒风冲进工艺美术馆一楼的大厅,演出已经热火朝天地开始了。那是我第一次看见那么多留着长头发的男人聚在一块儿,有些即便是短发,头发也大都用摩丝打得跟刺猬似的一缕缕竖着。台下所有的人都恨不得能离舞台近点儿,再近点儿,人群就像一锅沸腾了的热水,随着音乐的节奏齐心协力地起伏着、跳动着、甩动着头发、挥舞着手臂。那天,我还见识了一个特别新鲜的手势--就是把中指和无名指弯曲,其余三根手指尽量伸直。当时场地里有不少人把胳膊伸得高高的,做着那样的手势。后来,我知道那是摇滚乐的标志性手势,意味着赞扬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