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6.闪亮的篇章(6)

长发飞扬的日子 作者:姜昕


台上,站在前面的三个人也是清一色的长发。“像几个倒立的墩布”--当年,峻峻、刘健他们常会这么形容自己站在台上的样子。其中一个白T恤、黑灯笼裤,头发几乎遮住了整张脸,正埋头把吉他弹得飞快的,我看出来是刘健;而中间那个一手斜拖着麦克架,一手举着麦克风,有一条腿还呈工字步踩着音箱的,正是夏旸。

那是1989年,绝大多数中国人对“摇滚乐”这一新鲜事物还处于根本没听说过的阶段,即便是城市里那些对新鲜事物相对敏感的年轻人,能说得出来的也只有一个叫崔健的人和他那首著名的《一无所有》……那时候,全北京的摇滚乐队大概都超不过十个。像这种这么多发型、服装、表演和观看方式全都堪称“前卫”的人聚集在一起的演出,在北京更是难得一见。而且,他们大多也还仅仅是在那些被称为“Party”的中小型场所演出和被极少数的人认知……所以,即便是像我这种对他们的音乐已经开始有了初步了解,已经跟他们“混”了一阵的人,也被那个场面镇住了。徐薇的情况当然跟我差不多,我们俩都被那新奇壮观的场面惊呆了,我们连围脖和棉衣都没来得及脱,就尖叫着一头扎进了人群里……

大半年不见,夏旸明显蹿了截个儿,头发也长了不少。他依旧穿着那件黑风衣,脚上依旧是一双黑色高帮耐克。他似乎成熟了许多--也许是因为当时我们正隔着台上台下的距离,而他在那段时间里的表现又是那样呼风唤雨,让那么多人为之疯狂吧!

那一夜,他在我眼里成了“英雄”;而我,就在那一夜,无可救药地陷入了情网。

也许你们会觉得我浅薄--这种仅仅因为看一个人唱歌,而且是头一次看那个人唱歌就“莫名其妙”爱上人家的反应完全是一种幼稚的表现--可是,请别忘了我当时的年龄。我就是这么一个人,这么一朵属于另外一种天地里的花,只会为了一种梦幻的声音开放。在我心里,音乐带给我的感动和兴奋总是会在瞬间就将我的理智彻底吞没。这么多年来,我总是在努力试图让自己把工作和生活分开,可是这对我来说实在是挺难的……也许这也是我在感情问题上总失败的原因之一吧!

到今天回头细想,我仍旧无法十分确切地描述当年我第一次看到夏旸站在台上唱歌时,他带给我的冲击--那是一些类似于抽象画的色彩的大胆堆积和交错,就像我们曾经的年龄和曾经的爱情……我说不清那究竟是怎样的一幅画面,但我可以确定的是--那些颜色,是热情的、闪亮的、动人的,它们让我的内心汹涌。

夏旸属于那种人,他的外表并不特别出众,可是,一旦他站在舞台上,就会立即绽放出一种光彩,一种让人目不转睛的光彩。那天晚上,当我在拥挤喧闹的人群里渐渐安静下来,进而全神贯注地注视着他转变的过程中,我想我一定是发现了他的那种光彩。也许你们会觉得我分明是在吹嘘当年的自己多么独具慧眼吧?可是,我觉得--有些人身上的闪光之处你看得到,有些人的你却看不到,这就是缘分。

对于爱情,我一向都是这么理解的:它是你第一次认真注视他(她)时,他(她)带给你的那种确定--年轻的爱情应该是这样的,所有的爱情都应该是这样的。爱是一种在一瞬间就忽然降临的东西,是让你猝不及防却又挥之不去的东西。如果你犹疑再三,如果你反复掂量,那它就掺进了杂质,变成了表面上与爱情类似却又远不能及的另外一种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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