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后来我才知道,我当时之所以能够被顺利录用,主要是因为那个香港老板觉得我形象好,可以招揽更多的客人。而乐队里的大部分成员本来是持反对意见的,只有键盘手觉得我的感觉不错,是个好苗子,应该会进步得很快……最后当然是老板说了算,于是,我就这么混了进去。
记得第一个月连工资带点歌费分成,再加上小费,我居然挣了两千多。在那个时代,这样的月收入可真算了不得了--想想每天晚上只是简简单单地唱几首歌就能挣那么多钱。后来,我爸知道了曾无比感慨:没想到我大学毕业几十年,居然还没有一个刚工作的小黄毛丫头挣得多。何况又是在那样一个令那么多同行羡慕的地方做自己早就梦寐以求的事情,我还能找得着“北”吗?谁还会傻帽儿似的去啃那些让人看一眼脑子就会发涨的书本,何况那个专业我还没兴趣!
再没什么好犹豫的了,在“半工半读”了一个月后,我终于也学了一回项羽--破釜沉舟!
退学手续也没办,铺盖卷儿干脆丢在宿舍里,我收拾了一些“细软”,直接搬到了夏旸家。
临走的前一天,我出手大方地“宴请”了我所有的挚友。和他们每月仍从父母那儿支取一点儿“可怜”的生活费比起来,我觉得自己真是太优越太有“能力”了,然后,就这样跟我的学生时代永远说了“bye bye”!
当然,父母那儿还有更严峻的一关得过,但太年轻的我早已被那突如其来的“成功”冲昏了头脑,根本就管不了那么多了!以后再找机会告诉他们吧--等我干出一番“事业”又挣了很多钱,他们一定会无话可说的--在这一点上,我这个一向无比自豪地标榜自己对金钱“毫无概念”的人,还是多少受了它的鼓励!
1990年的春天如期而至,我也像那个春天里一只快乐得不能不展翅、不能不歌唱的自由自在的小鸟,所有的阴霾似乎都过去了。记忆里,那些日子的每一个白天或夜晚,我似乎都展露着如花朵般绽放的笑容,即使眉宇平静的时刻,内心深处也潜藏着掩饰不住的喜悦。就如张楚的那首歌,那是《恋爱的季节》,是我在生命中最好的时光里只管为他尽情盛开的日子。而他,就是点化我的春雨,就是我炫目的阳光。
我的作息时间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初步开始了黑白颠倒的日子--我的确与生俱来对这样的作息时间非常适应!每天中午睡醒来,小院儿里静悄悄的,所有人都早就去上班或者上学了,是完全属于我们俩的世界。两个人一边起床穿衣,一边有答有问地大声笑念孔明隐居期间每天起床时常念的一段儿诗句:大梦谁先觉?平生我自知。草堂春睡足,窗外日迟迟--大概,那阵儿的我们俩多少都有点儿把自己这种与众不同的生活规律看成是“大家”风范了吧?
紧接着,夏旸会放上一盘让人精神立马儿为之一振的他心爱的Hard Rock或Heavy Metal的唱片,然后,我们俩就在狂风骤雨的节奏中完成洗漱、吃“早饭”的程序--从那时起,中午对我来说就变成了早晨,而真正的早晨却难得一见了!
下午,赶上我们俩都不用去排练,我们就会有很多计划:去看一场新上映的电影或一个据说很有意思的展览,去朋友家串门儿,去公园,纠集一帮朋友在马路边坐成一排“看人”,你得静下心来用心体会才行--人难道不是这世上最难研究的一种动物吗?而我们干的最为频繁的一件事儿,就是去秀水、雅宝路或者东四逛街--没办法,那是一个追求“回头率”的年龄,我们需要不断添置“行头”!那是我的购物欲“汹涌澎湃”的时期,第一回兜儿里装的是自己挣的钱,何况又从没见过那么多,没有任何经济负担,年轻得还没想到为明天打算,简直是喜欢什么就买什么,只要当时兜儿里带的钱够!
那时候,我们已经开始穿破了洞的牛仔裤和那种标准的老摇滚式样的皮夹克,再加上一双如咸鱼头似的大头皮鞋,这种鞋在市场上很少见到,即使有款式也不正宗,我们都是从军需用品商店里买来的,鞋帮上面还特意露出一截白色的线袜。那是一个酷爱黑色的时期,我和夏旸的衣橱里除了一些Levi‘s和Lee的深浅不一的蓝色牛仔裤、牛仔衬衣和一些白、灰、棕、墨绿、深蓝的暗色T恤以外,几乎清一色是黑色的东西。夏旸喜欢女孩儿穿牛仔裤,夏天则是牛仔短裤,所以,那时的我几乎没买过什么属于女孩子的浅粉、淡紫、鹅黄的花哨衣裳,也几乎没买过裙子和任何带花边儿的东西。每次走在大街上,我们俩就像要去开演唱会似的全副武装。夏旸的妈妈经常会开玩笑说:两只“大乌鸦”又要出发了。我们大步流星地走着,印象里那时候夏旸走路总是那样极富弹性,速度又极快,而我又总是不肯被落下地紧跟在一旁。我们的发梢,绝不是脏兮兮、一缕一缕粘在一起的那种。我最讨厌那种“懒惰地留长头发的人”,那简直是对我们“队伍”的一种污辱。头发随着走路的节奏轻盈地飞扬着、飘动着--那种时候,不用看我们也知道会有很高的“回头率”--90年代初在北京的大街上出现这样的一对儿,当然没法儿不让人“回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