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锦上
在大学校报工作的朋友近日遇到一件“怪事”,说是他一个同事,找来几个学生帮忙整理一些材料;学生也倒是很卖力,但在做完事情并且同事说了谢谢之后,那些学生竟然一致要求,让老师给校报写则表扬新闻。朋友听了同事的叙述,当场便拒绝掉了,后又觉得气愤不过,在自己博客上写一篇文章,将这几个讨要表扬的学生忿忿地批了一通。说历来我们的优良传统是做了好事不留名的,怎么走到年轻一代这里,不仅将之无情地抛弃掉,还要大张旗鼓地讨要荣誉?如果是这样,这好事还是不做的好,否则,反而让人觉得不如请钟点工来得舒服。
这篇文章一发出来,却并没有引来朋友想象的共鸣,反而是大量的反驳文字挤满了他的博客。看上去多是年轻的学生,说老师你凭什么扼杀掉我们讨要荣誉的权利?而今是自我张扬的时代,做了好事,拿到应属于我们的荣耀,这样合情合理的事情,为什么不应该?如果人人都学了雷锋,隐掉姓名,那么毕业鉴定的时候,我们又拿什么东西来向社会证明自己所做过的一切?更有一个学生,毫不客气地讽刺说:这位老师,你是从上世纪年代爬出来的虚伪的老夫子吧?
朋友当然不至于那么老,但70年代初的他,还是无法接受这样的怪论,遂向我求教。而我,却只是淡淡地笑着丢给他一句话:你真的是老了。
又想起读初中的小外甥,有一天很委屈地向我抱怨说,为什么每次做语文阅读,总是达不到老师规定的标准答案呢?甚至有时候,会因此被老师狠狠地批一顿思想不正,或是品性自私。随后便给我看最近他刚做的一道题,是一篇小的短文,说是父亲去世后,给兄弟三人留下了大笔未分的遗产。但在最后分配的时候,老二老三却私自做主,将所有财产瓜分完毕,只给老大留下一个体弱多病的母亲。老大觉得郁闷,他的朋友便打电话来劝慰。题目要求学生用几句话将朋友的劝慰补充出来,小外甥便很自信地回答道:为什么不去法院告他们呢,用法律拿回你应得的部分,毕竟,母亲不是你一个人的,凭什么要让你自己尽孝?
这样的答案,很无情地被老师判了零分。题目的标准答案是:能够给母亲尽孝,且将我们的爱献给母亲,难道不是父辈留给子女最好的遗产吗?这样的答案,真的是符合我们成人的思维吗?还是只是用蒙了华丽外衣的虚伪言词,来安慰自己因为道德而无法张开的口?无可置疑,这是一篇很好的给学生进行思想教育的文章,但为什么,我们不能容忍那些真实的声音?为什么在面对新一代人张扬自我的言行时,会觉得愤怒,甚至恐慌?难道我们真的是老了,无法跨越两代人之间道德上的沟壑?
我把这两件事拿来问一位外国友人,她很吃惊于我的问题,说:我讨回我应该得到的荣誉,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利益,这怎么能说是不符合道德呢?难道你们中国的道德,不是在首先尊重个人利益的前提下进行的吗?如果我们连自己最基本的应得的东西都无法满足,那么,社会又凭什么要求我们如此的高尚?况且,我求助于法律,不仅没有抹杀掉对母亲的爱,恰恰是为了更好地爱母亲,让她能够得到所有孩子的爱,法律与道德,并不是相悖的吧。
如此看来,并不是我们真的老了,而是拿了衰老的眼光,看这个越来越真实裸露思想的社会。我们的教育,总是要求我们更多地付出,但当我们的权益受到伤害,又与传统的道德似乎相悖的时候,却从来都是闪烁其词。甚至,在年轻一代理直气壮地要求应得的荣耀的时候,将此斥之为自私虚荣,或是道德的丧失。
当年轻的一代,将我们隐忍住的要求,正大光明地说出的时候,且让我们不必如此气愤和恐慌吧,毕竟,能让我们自由张扬思想的时代,不正是我们曾经梦想和期盼的吗?即便是真的无法接受,不想给予他们想要的表扬,也请你暂且将昔日道德的标杆放下,对这些个性自由的孩子,报以宽容的一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