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我只用这样的人
人才就要考出来
治理国家,最重要的事是什么?
是选拔人才。再睿智的君主,也需要才干之士来履行自己的意志。再合理的行政机构,也需要明哲之人去操控运作。有了好的制度、好的想法,找不到合适的人选去完成它,一切都是空谈。没有人才,要想国家长治久安,那只不过是一厢情愿而已。
正因为如此,我才孜孜不倦地渴求人才、寻访人才。不论他出身如何、与我的关系怎样,我只问一件事——你是不是真正的人才?
如果是,跟我走!
房玄龄、杜如晦、李靖、尉迟恭、魏征……在我的眼中,他们就等同于奇珍异宝一般。若是我发现了一个像这样的人才,或者有人能向我举荐贤才,我一定会发自内心地高兴,高兴得几天都睡不好觉。
不过,我也知道,我这样做,很笨,笨得离谱。
扳起指头数数看,大唐满朝文武,光是算上中央各机构的官员和地方要员,便有近八百人之多,这还不算他们手下的官佐僚属。这么多人,我能成天一个一个盯着吗?
自然,有句老话说得好:纲举目张。我没办法苛求政府中每一位官员都是才智之士,这太难了,没法做到。但是,只要能严格选拔出最能胜任的领导者,将他们派遣到各个关键岗位上去,那么下面的各级官吏便能随之进入一个良性运行状态。这样一来,我便可以安枕无忧了。
然而,这也只不过是存在于理想之中的状态而已。实际上,你很难保证随时都有合适的贤才能被迅速地填充到那些最需要他们的岗位上去。生老病死、升迁谪戍,大唐朝堂上的官员和地方封疆大吏来了又去,势必要求我建立起一个真正的人才储备库,才能应对不断出现的空白岗位。
文学馆十八学士、弘文馆诸学士,便是我为了储蓄人才而做出的尝试。然而我在实践中发现,凭此来解决大唐的人才储备问题,远远不够。
该怎么办?有人劝我从古代先贤的治国之方中去寻找答案。我认真考虑了这个建议,却发现实在找不到出路。
汉魏时期,要挑选政府官员,就必须依靠地方官举荐,这就是举贤良。然而这种举荐方式从来就没有明确的选拔标准,更没有严格的监督机制来保证其公平性。
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
说不行,就不行,行也不行。
所以说,这种选才方式,实际上考验的不是被举荐者的素质,而是荐举人的素质。若是荐举人怀揣私心、结党营私,还怎么指望他能为国家挑选出最得力的人才?
话又说回来,即便是忠心耿耿为国为民的忠贞之士,也不见得就一定能举荐出最优秀的人才。因为这还跟他们本身的才学识见、个人喜好息息相关。谁敢说没有埋没人才、明珠暗投的事情发生呢?
到了魏晋之后,选拔人才的方式进一步发展成为九品官人之法,也就是九品中正制。这样一来,更是使得整个官场为世家大族所垄断。你可以想一想。从中央到地方,关键性的职位都被某几家门阀贵族和他们的门生故吏所占据着,他们推举上来的人才,到底能有多少公心在其中呢?这些人,还不是一代又一代地成为氏族利益的捍卫者和代言人。
那么,国家养士何用?天下一旦有所危急,君主当与谁共之!
因此,我所面临的当务之急,便是找到第三条出路,能为我提供稳定便捷的人才招纳和储备之道。
这条路,其实有人替我想到了。这就是隋朝的科举取士制度。
当时,在隋代开皇末年已经设立了秀才、明经和进士三科,并明文规定,只要是有真才实学之人,无论门第出身,皆可以入选,没有人数上的限制。但实际上,招考人数指标非常少,每年的名额不过是上等郡县举三人,中等郡县两人,下等郡县一人而已。直到隋朝灭亡之时,中举的秀才总共也不过十余人。
这样的规模能起到什么作用!
因此,要广揽天下人才,我就必须要沿着这条路走下去,并且还要把这条路拓得更宽。这样,才会有更多的人得到机会,加入我的政府。
很快,我颁布了一系列关于科举取士的改革措施,将考试分为常科和制举两类。常科每年按制度开设。国子监学生和各州县的学生都有报考常科的资格。在此之外的读书人,通过州县考核后,也可以参加考试。考试事务由吏部考功员外郎主持。关于考试时间,我也有所调整。隋代之时,因为天下应试的考生太多,路途不变,故而规定每年冬季十一月开始,一直到次年春天结束。然而即便是这样,对于许多人来说,时间还是仓促,为了不耽误家中正常的生产生活,只能放弃考试。我注意到了这一实际情况,根据吏部侍郎刘林甫的建议,更改为一年四季随到随考,大家对这一改革拍手称快。同时,我不再限制进京赴考的人数,这样一来,每年参加考试的举子猛增到数千人。除此而外,为了方便更多来自河北、山东甚至两淮、江南一带的考生,我还设置了“东选”,令这些地方的考生就近在东都洛阳应考。
常科的科举项目比起隋代来也有所增加,共设秀才、进士、明经、明法、明书、明算等六科。秀才一科取士极少,终贞观一朝也不过二十二人。明法、明书、明算主要是选拔法律、书法和算学方面的专门人才,考中者也很难进入政界发展。
故而真正算得上龙门通途的,便只有明经与进士这两科。
明经与进士两科相比较,明经主要是考察对于圣贤经典的熟悉程度。而进士除了考核策问、贴经之外,还需要在诗赋文章方面有较深的造诣。跟只管死记硬背的明经相比,进士科看上去更为实用,也更能显示一个人的才学,难度自然更高一些,因此在日后的仕途发展上也远远优于明经科出身的举子,故而使得许多士人热衷于此,非得之而后快不可。
仅仅开设常科考试,还无法满足我对人才的渴求。我时常下诏命令各地官员举荐人才。比如贞观十五年六月,我下诏天下各州县推举博学多闻、忠孝淳厚、文章优异之士,于次年二月会于泰山。贞观十七年五月,我又下令天下举荐具有特殊才能之人。这种形式就是制举,即根据临时需要,由我下特旨举行。在当时,制举也算是极为隆重的大事,故而许多人都以登制举为荣。
不过,我虽求贤若渴但并不允许滥竽充数。与隋代相比,尽管我大大放宽了考试资格和录取人数的限制,但在人才质量的要求上,依然十分严格。一般说来,每年进士科大约一千人里只录取一二十名。相对容易一些的明经科也只能录取十分之一二而已。终我一朝,录取的进士不过二百五十人。在我朝,从青春少年考到满头华发仍然未能得中的大有人在,甚至还有老死科场之人。在民间流传着这样一句话:“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说的就是三十岁应试明经科得中就已经嫌太晚,而假如五十岁才考取进士,那还算得上是青春年少,来日方长呢。
实际上,考中了进士并不意味着一定能够高官得做,骏马得骑。进士身份只不过表示其有了一个能够当官的资格而已。要想为我效力,还必须要经过吏部的复试。只有那些复试合格之人,才能够得到官职,而且一般也要先从州县长官的幕僚和朝廷候补小官干起,一步一步踏入仕途。
那么,吏部复试又考些什么?是不是仅仅走个过场就可以了呢?当然不是,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其难度不亚于科举考试。要想通过吏部这一关,就得满足四大条件——“身、言、书、判”。
“身”就是要求仪容俊伟,神采可观。“言”,指的是口才言谈,须得声音洪亮,说理清晰。“书”自然是书法,讲究“楷法遒美”,写得一笔好字。而“判”,则是其中最见真功夫的一环。许多人想当然地认为,科举考试,考出来的不过是一些只知死读书不知变通的穷酸腐儒,实际上,在这个环节,主考官会拿过去一些州县和大理寺的陈年疑案做考题,由考生来加以判决。这就要求他们能够明辨事理,熟悉法律,通晓人情世故,否则是无法做出正确合理的判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