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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处理理论意识形态问题的两项思考(2)

历史穿行:域外访史与社会主义寻踪 作者:李向前


关键在发展社会生产力。社会主义苏联后来取得的巨大建设成就,使社会革命党人对十月革命合法性的非议失去了论据。但是,事情并没有完。时间过去了七十年,在“公开性”被提倡时,十月革命的合法性问题又被激烈地提出来。有不少人认为,苏联社会经济的停滞、落后,从根本上说是十月革命搞错了。很多苏联人相信,如果不用暴力革命破坏原有社会结构和秩序,使俄罗斯的资本主义得到长足发展,情况可能会比现在好得多。这是个十分有“鼓动性”的说法。如果此说成立,那么所有在十月革命影响下、在“挣脱了资本主义发展最薄弱链条”国家中所发生的革命,便要统统受到怀疑。二十世纪的革命合法性将大大受到质疑。

由此可见,历史问题和现实执政合法性的联系,是多么紧密而又不易剥离。历史决定现实;现实又牵连历史。

除去革命合法性问题外,党在执政过程中所犯的错误,也是社会理论意识形态中极为敏感的部分。如果处理不好,它也将严重扰乱人们对党的执政合法性的认同。

在苏联,斯大林犯下的错误是严重的。而赫鲁晓夫和勃列日涅夫,其实也错误不断。这些错误不但使苏俄革命合法性问题又被翻了出来,而且导致苏联政治和社会走向困境。诸如“大清洗”、“集体化”带来的大量人口死亡、“卡廷森林案”、“医生谋杀案”、“失败的西伯利亚开发”、“卷入同美国的竞争”、“入侵阿富汗”,以及七十年代后长期经济停滞等等。这些苏共执政中的错误和问题,是历史存在,必须有人来为它们承担责任。不管动机如何,人们对执政党所犯错误的观感和态度,都是负面的。如果你承认由共产党执掌政权的国家是在实行政党政治制度(它是作为皇权与极权政治制度的对立物出现的),那么严格说,执政的共产党,就必须准备为自己的错误付出代价。党的错误越严重,它要付出的代价也越多,直至失去执政地位。这是现代政党政治的运行规律。我们不必讳言。

事实上,我们也应看到,在中国,某些人对共产党历史也颇多说法,对中国革命合法性的质疑,对中共执政中出现错误的负面议论等等,都是客观存在的。尽管,中国现今的发展使得这种负面议论和质疑缺少市场,但历史问题仍然不可能在人们记忆中随意消失。社会意识的多元化,也使各种倾向的思潮得到了扩散空间。例如,关于中国近代以来革命与改良的问题就成为一个文化“热点”,许多人都在争先表现这个题目。而所谓“告别革命”说,其实同俄国社会革命党人苏汉诺夫提出的怀疑十月革命合法性的观点,也有异曲同工之妙。必须承认,目前对理论意识形态的处理问题,要比以往复杂、尖锐得多。

对中共在历史上所犯过的错误,特别是1957年以后历次政治运动和经济运动所产生的严重后果,人们的议论会更多。例如对反右运动;对大跃进运动;以及对“文革”中出现的更大范围的政治内乱,人们当然不会没有看法,当然不会轻易忘记。

无论是申明自己的观点,还是暂且不说而保留它们,都是一种社会存在。虽然,在表面上看,对历史问题的认识本身,并不具有特别大的能量。但如果它同某种社会变动结合起来,便有可能“触发”“链锁反应”。在苏联“八九”前后出现的“公开性”中,历史问题同政治问题结合在一起,曾掀起过破坏性十分严重的社会潮流。

因此,与其说历史学家、党史学家的政治责任非常重大,还不如说掌握理论意识形态宣传权力的执政者,更需要科学、合理地解释历史,从而巩固自己的政治合法性。在这一方面,我们有必要接受苏联留给我们的教训。而这教训中最致命的,就是应该勇敢正视自己的错误、客观地分析犯错误的社会历史原因。

其实,列宁曾特别指出过:“公开承认错误,揭露错误的原因,分析产生错误的环境,仔细讨论改正错误的方法, 这才是一个郑重的党的标志”。可惜,列宁的后人并没有使自己变得“郑重”起来。事实是,苏联党在取得革命的重大成功之后,变得越来越封闭和保守了。它不愿意听取批评,更不愿意轻易揭露自己的错误。在他们看来,揭露错误等于自我拆台。更不明智的是,他们还极力把历史垄断起来,不让人们了解真相,甚至编造虚假的历史。例如,一部《联共(布)党史》,精神主旨就在树立斯大林的个人威望。读过《联共党史》的人,只能从中得到斯大林从没有犯过错误,联共一贯正确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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