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节 与班禅 促膝谈(6)

毛泽东与佛教 作者:王兴国


发现,在很多地区,党中央、毛主席、周总理的指示没有认真贯彻和落实,有的地方 左 的东西不但没有纠正反而更加发展。于是班禅便将他了解的情况和意见于1962年整理成一分长达七万言的《通过敬爱的周总理向中央汇报关于西藏和其他藏族地区群众的疾苦和对今后工作的建议》。建议分八个部分:一、关于平叛斗争;二、关于民主改革;三、关于农牧业生产和群众生活;四、关于统一战线工作;五、关于民主集中制;六、关于无产阶级专政问题;七、关于宗教问题;八、关于民族工作问题。这份建议送中央后,毛泽东曾专门接见班禅,中央还责成李维汉、习仲勋召集有关方面负责人研究,提出改进西藏工作的意见,并形成了四个文件:一、《加强自治区筹委会工作,改进合作共事关系(草案)》;二、《关于继续贯彻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几项规定(草案)》;三、《继续贯彻执行处理反、叛分子规定的意见(草案)》;四、《培养和教育干部的具体办法(草案)》[2]。可是,当1962年9月毛泽东在党的八届十中全会上提出 阶级斗争必须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 之后,一场对李维汉等人在统战工作和民族工作中的 投降主义 的批判开始了,班禅的厄运也就随之而来。从1962年底,班禅就开始受到批判,给他戴上 反党、反人民、反社会主义 三顶帽子。1964年12月,第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又决定撤销班禅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代理主任委员的职务,免去其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职务,后来又在全国政协会上免去其副主席职务,仅保留常委一职。

[1].转引自陈晋:《毛泽东和中国佛道教》,载《瞭望》1993年第8 9期。

[2].参见降边嘉措:《班禅大师》,第130 134页。

直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才逐步为他落实政策。1979年7月,班禅被增选为政协全国委员会副主席,1980年又当选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在他1989年1月不幸逝世前的最后十年里,他为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为西藏的建设、佛教的发展、寺庙的维修作了艰苦的努力,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他不愧为一个伟大的爱国主义者。班禅大师自1953年中国佛教协会成立时起,就一直是该会的名誉会长。他曾向毛泽东赠送彩银制 喜玛拉雅山 和珍珠松石金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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