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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礼、名、器是确定“分”的符号化手段

大国软实力 作者:唐晋


五、礼、名、器是确定“分”的符号化手段

然而,有了上述这些文化因素,是不是就足以保障君主为主体的秩序自动地得到社会各阶层的遵从?用什么办法能有效地让所有的人都按既定的游戏规则活动?换一个说法,在中国这样的传统社会里,人们凭什么要听皇帝的旨令?人们凭什么一定要遵从君主个人的意志?法家只是提出君权独尊的重要性,但并没有提供足够有效的办法,主张严法苛刑的商鞅实际上并没有真正解决这个问题。然而,西汉以后的儒家思想家们,却从帝国文明用来维持秩序的手段里,发现了君主之所以能保持至高权威,并受到臣民尊崇的根本原因。那就是“礼治”与“名教”的作用。

司马光在《资治通鉴》卷首有一段开宗明义的话,却能给我们以很大的启示。司马光在这段话里,对此引发了关于“礼”的相当长的一段评说:

臣闻天子之职莫大于礼,礼莫大于分,分莫大于名,何谓礼,纪纲是也,何谓分,君臣是也,何谓名,公侯卿大夫是也。

夫以四海之广,兆民之众,受制于一人,虽有绝伦之力,高世之智,莫不奔走而服役者,岂非以礼为之纪纲哉!是故贵以临贱,贱以承贵,上之使下犹心腹之运手足,根本之制枝叶,然而能上下相保而国家治安。(司马光:《资治通鉴》,卷第一,第二页,中华书局1956年版)

司马光在这里实际上提出一个关键问题,为什么普天之下,聪明人那么多,有力量的人也那么多,但天下百姓却偏偏要去听从一个被视为人君的人的旨令?为什么人们无不服从他的权威与意志?人君作为一个个人来说,未必在德才方面有什么特别了不起之处,但他却能有效地控制着整个社会,其关键是什么?司马氏这一问题,可以说是中国文化中的重中之重,他的问题,可以帮助我们理解中国社会凝聚力的关键。他的评说对于理解中国人的政治文化,对于理解中国儒家思想的核心价值观念,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司马光所指关键就是“礼”,可以说,礼是中国文化的基础,理解了礼,就理解了中国文化的一大部分。什么是礼?礼的原生义是指敬神,后来引申为对等级秩序的发自内心的虔诚敬重,以及为表示敬意而举行的隆重的仪式。礼的实质就是,用发自内心的对神祇那样的敬畏心,来承顺等级秩序。这就是所谓的礼治。礼治要求社会成员各安名分,遵守礼制,不得越位。

礼的功能就在于起到统一纪纲的作用,礼可以划分出贵贱等级来。由于在贵贱等级中有了高低,于是“贵以临贱,贱以承贵,上之使下,如腹心之运手足。”人们就可以“上下相保而国家治安”了(同上注)。由此可见礼起到的规范作用。礼就是中国这样一个郡县制国家生活中的社会游戏规则。只要人人认同这样的规则,一个社会就有了秩序。这将是一个十分和谐的稳定的社会。特别要指出的是以敬神之心来顺从人君的等级秩序,才能达到真正的秩序有效性。这是礼这一概念最值得玩味之处。

礼是通过什么方式来实现把人分为等级,并使人能自觉地遵从这一等级秩序的呢?司马光继续指出:

夫礼,辩贵贱,裁群物,制庶事,非名不著,非器不形,名以命之,器以别之,然后上下粲然有伦。此礼之大经也。(同上注,第四页)

由此可以看出,礼是通过“名”与“器”这两个因素相结合来实现的。这里的名就是名位,名分,名号或爵号。这里的器,就是用具,指的是用来象征名位高低的器具、礼器,如杯、盘、尊、鼎之类的器具。名的功能是为社会成员在等级秩序中定位,这就是“名以命之”,而器则通过具体形象,把名所定的地位予以表征出来,这就是“器以别之”。有了名与器的结合,整个社会的高下之分,就可以明显地突显出来,达到上下粲然有伦的功效。

司马光指出,名与器是礼的载体,如果没有名与器这两个要素,礼的功能就无法体现出来。甚至它的存在都会没有意义,正因为如此,名与器是君主独断的工具。这也是古人所说的“名器既亡,则礼安得独在哉。唯名与器不可以假人,君之所司也。”

我们可以用军衔制度来说明名与器相结合的意义。“名”相当于军队里的军衔,军衔中的“上将”“中校”“少尉”“下士”,这些称呼把职位高下明确地标识出来,起到等级组织中划分等级的作用。军衔制度可以使军队里的各级将士借以确定自己与他人之间的上下层关系。“器”则相当于军衔制中用以标识军衔高下的肩章。人们可以通过肩章上的符号,如金板三颗星,双杠二颗星,单杠一颗星,来确认对方的等级高低。器是区别等级高下的符号,足以使人们知道等级,并立即确定自己在其中的地位。军衔与肩章的结合,就起到了“名以命之,器以别之”的等级作用。

古人对于确定等级秩序在人心目的的权威性,可以说是用尽了心思,根据《曲礼》的说法,天子死曰“崩”,以“山崩地裂”来暗示天子之死对于百官与庶民的严重程度。诸侯之死曰“薨”,《曲礼》解释这是“崩”的余声。以形容其严重程度仅次于天子之死。以此类推,大夫之死曰“卒”,庶人之死曰“死”。儒家正是通过这种词语来表征“死”在程度上差别,从而使“分”的概念深入到人心中去。此外,中国古代礼制中,天子的夫人曰“后”,诸侯夫人曰“夫人”,大夫之妻曰“妇人”,凡此种种用词上的等级不同,可以在人心中不断地强化社会上尊卑等级的高下之分不可逾越的印象。通过这种名称上的反复不断的暗示,整个社会以贵临卑的上下有序状态,就得以在人的精神领域中牢固地确定下来。

有了“名”的高下之分,还必须用器皿这些形象的标志符号来加以区别,才能强化社会成员心中的等级高下的意识。正因为如此,天子祭祀要用牺牛,即纯白毛的牛;诸侯则等而下之,使用的牺牲是肥牛;士则以猪羊祭祀。以此类推,体现器的功能。

我们可以引用萧何治未央宫的故事作为例子。萧何把未央宫修筑得极为壮丽,刘邦见到后大为不满,他恼怒地地指责萧何说,宫殿造得如此壮丽,是不是要把我放到火上烤,让我成为第二个秦始皇?萧何解释说:“天子以四海为家,非壮丽无以重威。”这一解释,立刻使刘邦心悦诚服了。这是因为,以举世最壮观的宫室这个“器”来表示皇帝的名分地位之尊严与神圣不可侵犯,这无疑起到激发天下百官与百姓发自内心的敬畏感的作用,这对于帝国统治者力图臣服万民,节省统治成本至关重要。

在中国儒家看来,“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陈,贵贱序矣。”既然“天尊地卑”的关系是万古不易的,那么人世的等级之不可改变,也就有了宇宙论上的最终的根据。把礼的秩序提升到宇宙与天命的位置,就可以大为增加这一人间秩序的权威性与神圣性。

综上所述,在儒家看来,光靠人君的权威与外在的禁令还不足以使“分”成为社会成员自觉遵奉的准则,只有把“分”的规范加以礼仪化,符号化,内化为社会成员立身行事的自觉标准,变为礼,即变为“人事之仪则,天理之节文”,才能真正保证社会有序状态的真正实现。

如果要问,用哪一个字能概括中国文化的基本特点。我认为,“分”就是这样的字,“分”可以说是中国文化中的最核心概念,如果我们把握了分、制、禁、官、君的有机关系,并进而把握了礼、名、器对于巩固“分”所承担的功能,那么,整个中国文化的内在组织凝聚方式的秘密就呈现在我们面前。甚至可以说,所有的其他价值与概念都只有环绕着“分”,才获得它的意义。所谓仁德,就是把对“分”的尊重,内化为人心中的是非标准,这就是孔子所说的“克己复礼为仁”的根本涵义。所谓的道,即事物当然之理,就是以“分”为基础的人文秩序,所谓的伦常道德,就是对维护”分”的道德自觉性。为什么中国文化特别重视孝?因为孝亲是培养对“分”的体认的最佳训练方法。

这种以“礼”“名”“分”为基础的社会凝聚方式有什么特点?在这种社会结构里,“礼”所关注的是名分、等级、器、上尊下卑,这些恰恰是与个性无关的。个性的自主性在其中没有安顿之处。因为个性是与礼的要求相矛盾与相冲突的,礼制压抑个性的发展,并把个性的张扬视为对结构稳定的威胁。以礼、名、器为核心的传统儒家文化,是通过禁忌体系来实现社会的有序性的。个人权利均是没有意义的,个人权利意识并不是中国儒家的价值概念。

“分”的核心意义,就在于以固定的等差安排,来抑制个体自主的选择与竞争。在中国传统专制社会里,社会整体运作过程的最基本特点,就是根据“任天而不参以人”的“安分敬制”原则,来禁扼社会中的微观活力,并以此来实现社会整体的静态有序性。任何超出这种传统有序性的思想行为、经济因素和文化变异,都将被视为对社会稳定的根本威胁,并由强大的国家机器和社会正统思想力量来加以铲除和排斥。中国儒家是一种以“分”的原则组织起来的文化,在秦汉以后的中国传统文化中,“分”把所有的人划分到不同的等级中去,并以礼、名、器来强化人们的等级意识。个体只能在这一等级秩序的“格子”里,按儒家价值规定的模式活动,而且个人的活动方式也受制于礼教模式的规范。这是中国文化完全不同于西方文化的关键。

宋代大儒吕祖谦曾以数以十计的“不”字来显示传统的“安分敬制”的原则所具有的“禁忌”性。这段议论显然可以为人们认识秦汉以后的儒家官学文化,是以禁扼个性的张扬,并在“分”的名义下来安排人的活动为特点的。中国传统社会典型的静态的社会图景是通过这些禁令来实现的,这就为人们理解中国文化的“抗竞胜性”特点提供有力注解:

朝不混市,野不逾国,人不侵官,后不敢以干天子之权,诸侯不敢以僭天子之制。公卿大夫不牟商贾之利,九卿九牧相属而听命于三公。彼皆民上也,而尺寸法度不敢逾;一毫分寸不敢易。所以习民于尊卑等差阶级之中,消其逼上无等之心,而寓其道德之意。是以民服事其上,而下无以觊觎。贱不亢贵,卑不逾尊,一世之人皆安于法度分寸之内,志虑不易,视听不二,易直淳庞,而从上之令。父召其子,兄授其弟,长率其属,何往而非五体六乐、三物、十二教哉?②

与西方社会相比,天下大一统以后的中国历朝统治者,既没有春秋战国时代外部竞争对手的压力,又可以凭借对全国稀缺资源的垄断,通过全国统一的科举取士制度,从社会各阶层中获得源源不断、取之不尽的秀异人才来为自己效忠。君主永远处于“买方市场”的优势地位,他们就无须考虑去迎合士人的意愿,创造宽松的自由环境,并鼓励人才按自己的个性发展。相反,为了防争泯乱,历朝制度的演变方向,则着眼于防止“乱臣贼子犯上作乱”,防止“大权旁落”的威胁,这一制度演变的结果是人为地制造出形格势禁的文化气氛。中央高度集权是为了防止对皇权的威胁,其结果就是“万里之远,皆上所制命,上诚利矣,……而其害如之何?此外寇所以凭陵而莫御。”宋人这一段话相当准确地揭示了这一结构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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