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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能源金融与能源战略(2)

能源金融 作者:林伯强


第一节能源安全与能源战略[*2]一、能源安全(一)能源安全概念的演化

第一次石油危机{1973年10月6日第四次中东战争爆发,为打击以色列及其支持者,阿拉伯石油输出国组织(theOrganizationofArabPetroleumExportingCountries,OAPEC)部长级会议决定对西方国家实行石油限产及禁运,每月递减石油产量5%,日产量也由原来的2080万桶减少到1580万桶。OPEC则于1973年12月宣布收回原油标价权,并将石油的官方价格从每桶2.59美元上涨到每桶11.65美元。由于短期内原油生产和消费的调整难以完全发挥作用,国际石油市场供求紧张没有明显的缓解,原油价格不断攀升。持续三年的高油价和原油供应短缺造成了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最严重的全球经济衰退,这一时期也被称为第一次石油危机。}中,欧佩克(OPEC)通过采取限产禁运以及官方定价等政策,逐渐控制了国际石油市场,并沉重打击了西方主要石油消费国的经济,也引发了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最严重的全球经济衰退。国际能源市场格局的改变迫使西方国家开始重视能源供应对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的影响。1974年,为了抗衡OPEC对国际石油市场的控制,应对石油供应短缺和油价暴涨,由15个经合组织(OECD)成员国发起成立了国际能源署{1974年2月,比利时、加拿大、丹麦、法国、联邦德国、爱尔兰、意大利、日本、卢森堡、荷兰、挪威、英国和美国等13个主要石油消费国的能源部长和欧洲经济共同体以及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高级官员出席了“华盛顿能源会议”。会议决定成立“能源协调小组”(EnergyCoordinatingGroup)指导和协调与会国的能源工作,以应对世界能源形势。1974年9月,能源协调小组为OECD理事会起草了《国际能源纲领协议》(IEP)。1974年11月15日,OECD各国在巴黎签署了IEP,并通过了建立IEA(IEA)的决定,正式宣告IEA成立。IEA总部设在法国巴黎,目前共有28个成员国。IEA的组织结构包括理事会、管理委员会、常设小组和秘书处。理事会由各成员国的能源部长或高级官员为代表的一名或一名以上代表组成,负责制订政策和承担该机构的组织领导工作。管理委员会由各成员国的主要代表一人或一人以上组成,是理事会的执行机构,包括非成员国家委员会、能源研究和技术委员会(CERT)以及预算和支出委员会。常设小组有4个:紧急情况常设小组(SEQ)、石油市场常设小组(SOM)、长期合作常设小组(SLT)、国际关系常设小组(SPC)。秘书处包括5个办公室:经济、统计和情报系统办公室、石油市场和紧急防备办公室、长期合作和政策分析办公室、非成员国家办公室和能源技术和研究与发展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处理及协调工作,执行理事会的决议。}(IEA)。在促成IEA成立的纲领性文件《国际能源纲领协议》(AgreementonanInternationalEnergyProgram,IEP)中就提出了“在任何情况下,以各种方式,在可承受的价格下获得充足的能源”的“能源安全”(EnergySecurity)概念。1977年,IEA提出了“12项能源政策原则”,包括了减少石油消耗、石油供应多元化、鼓励节能和能源替代、扩大核能利用、提供适宜的投资环境、加大能源研发和新能源技术投入以及与产油国进行对话与合作等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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