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党的监督处分条例
正是基于日见严重的党内腐败,2004年2月17日~18日新华社授权全文播发《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是一部十分重要的党内法规,它对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起到重要作用。为此,中共中央《通知》要求,党的各级组织一定要从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重要性,认真学习、广泛宣传、严格执行。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自觉履行党内监督的职责,正确行使党内监督的各项权利。而同期颁布实施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也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个重要举措,它对于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推动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为此,中共中央《通知》也要求,全党一定要认真学习、广泛宣传、严格遵守。要加强对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情况的督促检查,加大查处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为的力度,切实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经过一年半的党的先进性教育活动,至2006年6月基本结束。2006年6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进行“全党先进性教育活动”总结,提出了“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是一项长期任务”的重要思想,并要求贯彻落实6月下旬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关于做好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建立健全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等4份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的文件,借此巩固党的先进性教育的积极成果以及进一步深化党的先进性建设理论研究,逐步建立健全以党章为核心的党内制度体系,从而不断探索党的先进性建设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