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反腐重塑共产党形象
反腐从“平津战役”到“淞沪战役”
从严治党就须从京津沪这些中国政治经济文化重镇开始。2006年6月11日,北京交通台刚播发完北京市副市长刘志华的讲话,就传出了他被免职的消息。据新华社6月11日报道,刘志华被免职的原因是生活腐化堕落。北京市第十二届人大第28次会议当天的审议认为,刘志华的错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决定免去其副市长职务。鉴于刘志华的行为已违反党纪、政纪,中央纪委、监察部决定对其立案审查。
在这次铁腕整治党内腐败的风暴中,中纪委办案神速、果断,不拖泥带水,令人刮目相看。据说,胡锦涛对这些大案亲自拍板,亲自抓。有北京官员表示,刘志华这次被查办,速度之快,信息之保密,实在罕见,凸显出中央惩治腐败贪官的决心。
与此同时,天津也打响了反腐新战役,天津市检察院检察长李宝金被“双规”,中纪委已拿到李宝金因涉嫌替情妇在房地产上谋取巨大利益的证据。2007年11月22日,李宝金因被控索贿受贿562万余元,挪用公款1400万元等罪,在河北受审。法院以受贿罪和挪用公款罪两罪并罚,决定对其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腐败最高官陈良宇落马
自2006年7月5日开始,中纪委会同有关部门,对反映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违规运营“社保基金”问题进行调查。在调查中发现,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的陈良宇涉嫌严重违纪。2006年8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做出了对陈良宇有关问题进行初核的决定。中纪委随即组织力量进行了初核。
中共中央政治局9月24日召开会议,审议了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陈良宇同志有关问题初核情况的报告》。新华社9月25日的报道说,根据目前调查的情况,陈良宇同志涉及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违规使用社保资金、为一些不法企业主谋取利益、袒护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身边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等严重违纪问题,造成了恶劣的政治影响。
中央决定,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由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对陈良宇同志的问题立案检查,免去陈良宇同志上海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停止其担任的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委员职务。
对陈良宇严重违纪问题的查处,充分表明党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坚强决心和鲜明态度。不论是谁,不论其职务多高,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要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
2007年7月26日新华社再次报道称,7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了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陈良宇严重违纪问题的审查报告》,决定给予陈良宇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根据中共中央决定,中央纪委自2006年9月起对陈良宇涉嫌严重违纪问题立案检查。经查,陈良宇在担任上海市黄浦区区长、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市长、市委书记、中央政治局委员期间,滥用职权,支持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违规贷给不法企业主和有关公司巨额“社保基金”,危害“社保基金”安全;为不法企业主收购国有公司股权提供帮助,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利用职权在项目审批、资金安排、招商合作、土地规划、职务升迁等方面为他人谋利,本人或家人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以权谋私,帮助亲属在经营活动中获取巨额非法利益;道德败坏,利用职权玩弄女性,搞权色交易;包庇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身边工作人员。陈良宇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纪政纪,给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给党的形象带来严重损害,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中央政治局会议决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陈良宇开除党籍处分,待召开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给予陈良宇开除公职处分;对陈良宇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