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大清也可以说不(13)

重读晚清六十年 作者:端木赐香


与此同时,村民们也心怀不满,他们把王世昌等六人称作“六大冤”。村中侠义人士阎书勤等十八人联衔举事,号称“十八魁”,拟诉诸武力拆毁教堂。怕自身势力不够,他们引进了外援——直隶威县的梅花拳。

光绪十七年(1891年),各地教案掀起了高潮,清政府一方面着令各省弹压,一方面下发严禁焚毁教堂、保护教民的上谕。法国方面抓住这个机会,通过总理衙门给山东地方官施压。光绪十八年(1892年),当地知府下令,将玉皇庙判给教民,改建天主教堂;并令冠县县令个人掏腰包给村民,让他们另觅新地,重建新庙。

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跟利益无关,跟信仰沾些边,但更多的是义气之争。当地村民本就没有资金重建玉皇庙,早就拆分到个人了。现在,玉皇庙地基归了教民,地方官自己拿钱给村民另行建庙,也算两全其美了。但是村民不服。洋鬼子在中国百姓眼里不是好人,就是教民,在深受中国传统民间信仰影响的村民眼里,也是无父无君、禽兽不如的东西。官府偏袒他们,村民当然不服。不服的结果,就是与教民殴斗。双方都有人受伤。事后,村民再次请来外援——临清的道士魏合意和沙柳寨的梅花拳,摆出了武力护庙的姿式。教民干脆报告官府,梅花拳有谋叛嫌疑。

山东巡抚亲自过问,处理结果是:地方官拿获魏合意,拆毁玉皇庙交还教士。晓谕地方绅士,申明利害,劝令村民组织解散。

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教民在玉皇庙旧址建天主教堂时,“十八魁”领导的梅花拳及村民百姓五百余人到现场阻止,教民只得停工。之后,梅花拳聚众千人,与教堂数百人武装械斗,打死教民五人,重伤数人。官府前来镇压,“十八魁”率众对抗,后撤到直隶威县。

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十八魁”与威县赵三多的梅花拳拳民联合举事。由于梅花拳其他领导不愿意本拳派掺乎叛乱活动,赵三多只好改名义和拳,他们针对山东、直隶的教会及教民,四处攻击,名声大噪。最意味深长的是,虽然政府一再镇压他们,他们打的旗号都是“扶清灭洋”。一句话,他们只反对洋人,不反对自己的政府。有人据此认为,义和团反帝不反封。

义和团本就是封建势力,我们不能说地主是封建势力,与地主对应的农民就不是封建势力了。从某个方面来讲,他们比地主还封建呢。比如他们成功了,所建立的王朝比前任更封建。所以他们的反封顶多是反对现任封建王朝,闹好了取而代之罢了,他们才不是反封呢。至于反帝,也谈不上。我们不要认为,反洋人反洋教就是反帝。义和团不是反帝,他们反外。凡是外国人都反,凡是外国的东西都反。

其实“扶清灭洋”这个口号并不是山东义和团原产,而是从外面引进来的。具体来讲,是从四川大足教案那里学来的。大足教案闹过三次,第一次(1886-1887)。光绪十二年六月十九(1886年7月20日),是四川大足县龙水镇一年一度的庙会,四乡百姓前往参加。但他们更好奇的是龙水镇新建的教堂。前往围观的时候,与教民发生口角。口角的结果,教民新建教堂被夷为平地。此后不久,龙水镇周边的其他教堂与医院也相继被百姓捣毁,教民房屋也受到袭击。事后,政府通缉主犯并赔偿教民一万五千两银子。教民重新建堂,可是到光绪十三年(1887年)的下一庙会,新教堂再次被村民捣毁。政府再次赔款,并通缉主犯。这就是第一次大足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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