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大清也可以说不(14)

重读晚清六十年 作者:端木赐香


光绪十四年(1888年),龙水镇教会第三次建堂,光绪十六年(1890年)建成。一年一度的庙会又要到了,教会请官府出兵把守教堂。结果民教还是起了冲突,教堂第三次被毁。清政府把蒋赞臣当作打教的主凶,派兵前往捉拿。蒋逃往表兄余栋臣家中。每次打教,余栋臣与其兄弟余翠坪都是积极参加者。表弟投奔他后,他激于义愤,开始拉拢人马,歃血订盟,组织煤窑与纸厂工人,攻入了水龙镇,杀教民十二人,损毁教民房屋二百余间,没收教民财产,并且强迫教民退教。周边群众闻听之下,也开始纷纷打教。清政府派兵镇压,余翠坪牺牲,余栋臣逃匿。是谓第二次大足教案。

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大足县令调任他地,余栋臣回家,娶妻置产,不再和教堂斗争。但是教士与教民对之不安,给清政府施压,促使地方官于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逮捕了余栋臣。蒋赞臣率人劫狱,成功。余栋臣势成骑虎,不得不再次举事。他们首先没收了教民与教堂的粮食,在起义檄文中则别开生面地提出:但诛洋人,非叛国家。当然了,如果官兵剿灭他们,他们则反过来要把官兵当敌人看——“并非我朝臣子”。至于起义军的小旗上,更是写有“顺清灭洋”的口号。现在无由评断余栋臣提出此口号是什么心机,但是起义中间他与蒋赞臣曾有过接受政府招安的想法,只是在其他领导人的反对下才打消了这个念头。

但是余栋臣的“顺清灭洋”却影响深远。第一,这个口号通过会党传到了北方,让山东的义和团也稀里糊涂地打起了“扶清灭洋”的小旗;第二,这小旗让清政府一些本就同情义和团的地方官也稀里糊涂起来,对于义和团弄不清是剿还是抚,摇摆不定中让其势力坐大并直接影响了北京最高层的政治决策!

事实上,李秉衡、张汝梅、毓贤、袁世凯等几任山东巡抚都对义和团持同情态度。李秉衡说:“民、教之所以积不相能者,则以平日教民欺压平民,教士袒护教民,积怨太深,遂致一发而不可制……凡遇民教控案到官,教士必为间说,甚已多方恫吓。地方官恐以开衅取戾,每多迁就了结,曲直未能胥得其平,平民饮恨吞声,教民愈志得意满。久之,民气遏抑太甚,积不能忍,以为官府不足恃,惟私斗尚可泄其愤……是愚民敢于为乱,不啻教民有以驱之也”。张汝梅说:教民“一经入教,遂以教士为护符,凌轹乡党,欺侮平民,睚眦之仇辄寻报复。往往造言倾陷,或谓某人毁谤洋教,或指某人系大刀会匪,教士不察虚实,遂欲怵以兵威。不知教士之势愈张,则平民之愤愈甚”。毓贤说:“窃思东省民教不和,实由近来教堂收纳教民,不分良莠。奸民溷入教内,即倚教堂为护符,鱼肉良懦,凌轹乡邻……又往往造言倾陷,或谓某人将纠众滋扰教堂,或谓某人即是大刀会匪。教士不察虚实,遂开单迫令地方官指拿……百姓遂多不服”。袁世凯说:“东省民教积不相能,推究本源,实由地方州县各官,平时为传教洋人挟制……往往抑制良民……而教民转得借官吏之势力,肆其欺凌,良民上诉亦难伸理。积怨成仇,有由然也。”

只不过,同情是一回事,执行政府政策又是一回事。而政府政策又在外国的压力与慈禧太后的情绪之间来回摇摆。无边的谣言与现实的不平,加剧了山东百姓愤怒的情绪。就在直鲁边界的梅花拳因梨园屯教案而举事的同时,鲁西南又出了大刀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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