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时代发展,人们虽然对商的本质属性有了新的认知(服务也是一种劳动——享受服务就要付出报酬),但一牵涉到做人标准时,却又常常把商人作为另类拉回它的原始状态——君子言义不言利。从表象上看,这是由于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所致,而从实质上来讲,却是由于消费者想无偿占用商人的劳动果实造成的。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在这个熙熙攘攘的社会中,凡是聚集在“商”字旗下的人,不管是小商小贩,还是大富翁大富豪,无一不是为利而来。这是商的本性,也是商的价值。
商人,从厂家与消费者之间牟取利益者也。
3.商人者,世间鬼才也
在上帝眼中,商人不是人,是鬼。
鬼者,聚则成形,散则为气,虽然无处不在,却始终难以让人看清他们到底是一群什么精灵。
这群精灵之所以难描难画,并非是由于他们的工作性质不确定引起的,而是由于他们在生意场上扮演的角色不确定引起的:有时是爷爷,有时是孙子,有时是朋友,有时是对手,有时是君子,有时是小人,有时是绅士,有时是无赖……什么角色都当,什么事情都干,唯独不能没有利益。
表面上看,商场人士数以千万计,其实真正能够称得起“商人”的人没有几个。因为真正的商人,不是我们眼中看到的商品买卖者,而是各种营销技巧的制造者和领导者。他们虽然也不时地在商场上现身,但更多的时间是精心于谋划。他们的最大特点是嗅觉灵敏,最擅长的是能够从一些司空见惯的现象中,捕捉到事物的变化,从不断变化的实践中“联想”出它未来的发展趋势,而后根据自己的判断,不断派生出与众不同的营销策略和经营方法,让其他商人跟着学,等别人学得差不多的时候,他们又拐到另一条道儿上去了。
这是一种天分,既无法模仿,也无法培训。许多人在商场上干了一辈子,买卖了无数商品,却没有哪一种经营手段是自己独创出来的。准确地说,这些人都不能叫商人,充其量只能算个商场上的“售货员”,就算积累了一点儿财富,也创造不了奇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