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对手合作:走自己的路,别让别人无路可走
对手死了,你一定活不好,一定需要有一个对手,才会发展得越来越好。
--马云语录
马云喜欢挑战强者,向来不害怕竞争,但这并不表示他就不会与竞争对手合作。
早在2006年,当淘宝与eBay在中国的竞争还未完全分出胜负时,一则消息引起了人们的注意,那就是雅虎和eBay宣布双方将建立为期数年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这则消息让这场竞争变了些味道,要知道,当时的雅虎中国实际上已经被阿里巴巴完全控制,同时雅虎以10亿美元持有阿里巴巴40%的股份,因此,市场分析者怀疑阿里巴巴集团旗下的淘宝网,将会在与eBay的竞争中由于雅虎的介入而受影响。
对此,马云曾对《上海证券报》记者表示,两者的合作不会影响到淘宝的发展。雅虎在阿里巴巴不过是个投资者,决策还是由阿里巴巴来做,而雅虎中国已经是一个独立的法人实体,美国雅虎的合作不会影响到中国的业务。
“事实上,我参与促成了雅虎与eBay的合作。”马云透露,雅虎与eBay两家已经接触了一段时间,而马云随后扮演了进一步牵线搭桥的角色。在他看来,在竞争中有合作是未来互联网市场的发展趋势。
“我希望能够在美国出现这样的先例后,中国市场也能够随即引进这种状态。”马云表示,未来不排除阿里巴巴与竞争对手的合作,“淘宝与易趣,淘宝与百度,淘宝与Google,都存在这种可能性。”
的确,在当代商业社会,全球化的压力越来越大,市场要求企业不断加快创新速度。在这种大前提下,短兵相接的竞争对手也可以在不损害各自的竞争优势的前提下,结成战略联盟。
通过合作,双方不仅可以共同分担产品开发的成本与风险,获取规模经济效益,还能共享资源与人才。这样,它们就可以更快地向市场推出具有竞争力的产品,或与更大的竞争对手抗争。
通用汽车和福特公司,日立和松下电器,戴姆勒-克莱斯勒和通用汽车,通用汽车和丰田,这几对制造商的共同之处是,每一对企业都是在市场上短兵相接的直接对手。然而,它们同时又是合作伙伴,一起肩并肩地开发新产品,分享新理念和新技术,合作开拓市场。
相反,如果只是一味与竞争对手争输赢,而不顾自身的利益与发展,那么,必将遭到市场的惩罚。
来看一个商业案例:
Beta是台湾录像机市场的两大系统之一,另一个系统是JVC公司的VHS系统。前者是台湾新力公司成功的发明,一直在电子技术领域占据重要位置,但就是在这个发明上,新力公司摔了一个大跟头,输给了对手JVC公司。
新力公司在发明录像机系统之后,一直想垄断录像机市场,不给对手机会,所以它坚持不肯将技术同对手共同分享。
新力公司垄断技术的局面,在短时间里确实造成了行业垄断,给新力公司带来巨大利润。JVC公司的VHS系统无法和新力公司相抗衡,在生产的品质上和技术上都明显落后于对手新力公司。这种情况迫使JVC公司下决心开发出新的系统,以打破新力公司的垄断地位。
由于JVC以公开技术的方式和其他的大公司合作,所以在它周围立刻积聚起一支庞大的技术队伍,世界其他电子公司的技术JVC公司也可以分享,因此世界上采取VHS规格系统的公司越来越多,新力公司处于孤立的境地。
采用VHS系统的厂家,为了同新力公司竞争,联合起来挤占新力公司的市场。由于这支队伍的庞大,输赢立刻就见分晓,新力公司马上就处了下风。
新力公司知道形势对它非常不利,这时如果它立即和其他公司合作,尽管将给自己造成一部分损失,但不至于一败涂地,而且还可以发挥自己的技术优势。但新力公司却不甘心,它决心在这场世纪大战中坚持下去,于是就极力抗拒JVC公司的VHS系统。为了达到目的,它用巨额资金投入到广告之中,它的技术水平也越来越高。可是消费者已经使用习惯了JVC公司的产品,要改变这种习惯谈何容易。因此,新力公司的行为不但无法挽回它的劣势,反而越陷越深。这就决定了它螳臂当车的做法是无法长期维持下去的,它的努力最后宣布彻底失败。
1988年春天,新力公司承认了自己的失败,宣布Beta系统不如VHS系统,决定放弃自己固守的阵营,加入到对方的行列。
从1980年到1988年将近10年的时间,正是世界上录像机市场急剧扩张的非常好的时期,可是新力公司为了企业的“面子”,陷入了一场无谓的竞争。这场竞争使对方下决心改变了自己产品的缺点,增强了对手的实力,而自己几近于一无所获。假使新力公司能够在开始的阶段就公布自己的技术,和其他公司共同合作,现在世界上录像机的生产厂家,新力公司一定能够占据显著地位。
无谓的竞争必然导致无谓的结局。生意场上的厮杀尽管也非常激烈,但毕竟不同于战场,把对手击败是战争的最高目的,而商业上的合作往往比相互的恶性竞争更加有力量。
商场不是战场!商场上是对手不是敌人!商场上没有永久的对手也没有永久的朋友。走向竞争合作的产业才是走向成熟的表现!只有一个成熟的产业才能诞生一批成熟的企业!阿里巴巴有责任推进这样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