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二:《从文自传》——自然之子
阅读兴趣会随年龄的增长和生活环境的不同而改变。很多人都有这种经验,我也不例外。不过,直到现在,我仍喜欢阅读自传,这是从小的爱好。碰上了好的自传,会一读再读。《从文自传》就是我喜欢的作品。
一般来说,撰写自传的人,总得有一番异乎寻常人的功业,至少也有过人的经历。因这种性质,自传分外具有传奇的意味,使人愿意阅读。如果自传的作者够得上是个人物,他的言行,更容易启迪读者对人生的向往,激励志气,提挈精神。平庸如我,最少能产生“虽不能至,而心向往之”的激动,减少几分心志的堕落。自传很有这种潜移默化的效用。
《从文自传》的作者沈从文先生是中国当代最负盛名作家之一,现在快九十岁了,尚健在。近两年一直盛传他会成为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虽然只闻楼梯响,未成事实,然而,可以断言,诺贝尔文学奖已不成衡量他的文学成就的标准了。沈从文先生由一个出生于边城、小学尚未毕业的顽劣野孩,进而当大兵、掌文书、做作家、任教授、成学者,这样的人生经历就不平常了。这本自传就是描写他二十岁离开农村到北京前的生命历程。
《从文自传》一如中外自传的名作,除文字优美,有叙事娓娓道来的本事外,最关键的是写得真切,如实地记载了二十年的个人成长史,坦率地表露了自己的思想和感情,无所虚饰或掩抑。阅读时,犹如老朋友久别重逢,促膝长谈,有不知夜之将尽的兴致。宋朝王安石曾慨叹“丹青难写是精神”,从文先生的自传写出了精神。仔细读过了《从文自传》,对从文先生钟情于大自然的流动生活、善观察喜思索的性格、虽如何困顿不失美的向往的气质,体会深刻。这种灵性是使作者二十岁后能从原始混沌的生命中脱胎,而迸发出人生光辉智慧的主要动力——也是使他彻头彻尾成为一个文学家的因素。五十年后,我曾因机缘而亲炙过从文先生,他给我的印象,虽经多少风雨,跟自传没两样,仍存一颗赤子之心。相比之下,在现实社会中,不断歪曲了性情、消堕了志气的我们,感到的只是惭愧。
《从文自传》也具备了优秀自传作品的另一个特色——是个人自传,也是时代的史诗。作者貌似漫不经心的笔触、轻描淡写的文字,其实是刻意的经营,把一幅清末民初中国边陲地方的社会史图像,跃现纸上,令人难以忘怀。它的有血有肉,它的深挚入微,有过于一些历史着作。只有能透过个人的经历,折射出时代的实况,这种自传作品格局才大,内容才深刻。也只有读了像《从文自传》的作品,能开阔我们的阅读视界;才明白与现今社会流行私生活的自我暴露、无病呻吟的呓语般的“才子闺秀”式自传,何啻天壤之别。
《从文自传》的背景是大半个世纪以前中国边鄙的农村,对生于大都市长于大都市的年轻人,或会感到陌生和隔膜。在我看来,这种陌生和隔膜不仅不成为读《从文自传》的障碍,反而引起我们更大的阅读兴趣。一个人,尤其都市人,能切身体验的天地很是有限的。要超脱这种局限可以通过阅读。一本好自传是一个人生命的历程的再现,一种生活环境的体会。《从文自传》传达的就是一个赤子眼中的自然天地。自然现象和自然的生命,原是人类生命的一部分,现代都市人因疏离而陌生,甚至有莫名其妙的恐惧和鄙视。平日,我们家里种上盆栽,假日合家到郊外走走,就是一种意思,要认识自然,亲近自然。
《从文自传》中天广地阔的自然、朴实无华的原始生命,很有可亲近和值得欣赏的地方。在“怀化镇”一章中,从文先生说:“这一份经验在我心上有了一个分量,使我活下来永远不能同城市中人爱憎感觉一致了。从那里以及其他一些地方,我看了些平常人不看过的蠢事,听了些平常人不听过的喊声,且嗅了些平常人不嗅过的气味,使我对于城市中人在狭窄庸懦的生活里产生的做人善恶观念,不能引起多少兴味,一到城市中来生活,弄得忧郁孤僻不像个正常‘人’的感情了。”
从文先生这段话,或能惊醒了我们自以为是的都市心态。
原载香港教育署中国语文教学研究中心编:
《向中学生介绍好书》,一九九八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