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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媒体营销(1)

海外营销:网商成功之道 作者:毛从任


全媒体概念

全媒体的概念还没有在中国广泛传播,对于全媒体的解释也不是很全面,各有各的说法,因此也无法下个准确的定义。有位学者经研究认为,"全媒体"源自一间名叫Martha Stewart Living Omnimedia(玛莎-斯图尔特生活全媒体)的家政公司。这家成立于1999年的公司,拥有并管理包括杂志、书籍、报纸专栏、电视节目、广播节目、网站在内的多种媒体,通过旗下的所谓"全媒体"传播自己的家政服务和产品。显然这个"全媒体"并不是我们现在意义上的概念。玛莎-斯图尔特生活全媒体并没有实现如今所有媒介形态,更没有注重"全媒体"中新媒体和传统媒体的融合问题。

随着媒体种类的分化,广告主面临的新选择越来越多,互联网、IT、通信等高科技正在改变消费者的接受行为,越来越多的大公司开始研究怎样利用新兴媒体有效影响未来的消费者。从全球媒体产业最发达的美国市场看,网络媒体正在蚕食传统媒体的奶酪。当然我们也用不着杞人忧天,通过前面文章的详细分析,我们可以相信新媒体的出现不会置传统媒体于死地。以前当"第四媒体"互联网出现时,曾经有许多人怀疑电视是否迎来了真正的克星。事实证明,在日益激烈的传媒竞争环境中,网络媒体对于电视的冲击似乎远没有想象得大。可见,新媒体出现时,旧媒体并没有消亡。

对于任何一个行业,竞争都是必然的,但竞争的结果并不一定是对手的消失,如果不能消失的话,那么整合就是最好的。不能消灭对方,那就联合对方,这样双方都将会是胜利者。沃尔玛依靠强大的供应链整合,成为世界零售商的标杆,而对于媒体也一样,整合可以创造出比单独一种媒体所创造出的更大的价值。技术是硬件,媒体内容是软件。作为新媒体,与传统媒体相比,其硬件大大强于软件,传统媒体的软件更加的成熟。打个比喻来说,新媒体如年轻的小伙子,传统媒体则像一个智慧的长者,二者的融合将给媒体界带来意想不到的惊喜。在这个过程中,竞争依然随时出现。但这种竞争可以促使双方都觉得有接近的需要,从而可以加快融合的步伐,就像夫妻吵架、争执,但这往往是甜蜜婚姻的小插曲。

尽管目前社会上对全媒体的概念有不同的提法,也没有很全面的说法。但对于企业营销来说,将新媒体营销与传统媒体营销结合起来优势互补,才能真正诠释"全媒体营销"。在全媒体的语境下,各种媒介需要打破传统的单一模式,提供不同的表达方式。面对不同的状态,要选择不同的表达方式。如果各种手段只是同一角度的重复或者只是不同媒体的简单堆积,那么,就很难产生增值的效果。因此,"融合式"全媒体发展才能真正发掘出"全媒体"的价值,更符合"全媒体营销"的内涵。

全媒体营销内涵

随着科技发展日新月异,传播手段层出不穷,传统媒体与新媒体之间日益融合互通,"全媒体"(omnimedia)的概念尽管没有获得学术界的共识,却在营销领域的实践中日复一日丰富发展了全媒体营销的内涵。在这里,我们给出了如今比较流行的一个关于全媒体营销的概念,或许这个定义不是很全,但至少可以帮助我们理解。全媒体营销的基础是实现一个统一的内容设计,然后使这个统一的内容通过不同的平台或媒介到达用户,而且要善于发现不同媒介的优势,通过各媒介的形式互补来使自己的内容更加的丰富和具有吸引力。全媒体营销要求营销人员非常熟悉广告创意、策划与执行,最好能够对传统电视、广播等形式的制作及其与广告的有机结合做出优化,达到用户在获取传统媒体内容资源的同时,能够和媒体建立起一种共享型的盈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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