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店大约就是这么一个有些奇怪的地方。
呆在里面几小时所经历的事件,不会比一集电视剧经历的起承转合更丰富和更精彩。可是人们始终觉得它比电视剧有趣,边看《宫心计》边吃薯片只会让人懒到发胖,拥抱跳舞不但消耗热量,还能勉励大家赶紧做作地装成很完美。
所以我也许会很乐意在夜店里跟你见面也说不定。
至少我会装得很没有瑕疵,小缺点都被刻意地藏起来,信与不信的界限本就随着酒精在血液里浓度的提升而变得模糊,你很难迅速发现我最糟糕的毛病。
气氛到浓时,更是一切都妙不可言。胡言乱语地说着一些“想你啊,喜欢你啊,别离开我啊”之类的话,第二天都可以假装醉了什么都不记得,刃不带血地通通抹杀掉。
就连突然想要亲吻你,也会成为再自然不过的事——换成在人民大会堂前,想要战胜心理障碍,难度就变得太大。
我把所有对你打算做的,疯狂的行径,都压缩成脑海里的一个加密文件,寄存在夜店这个文件夹里,慎重保存。
似乎终有一天会用的到。
但是呢。我却坚决不会真的要约你去夜店见面。
我向来不是做生意的高手,对于获利还是蚀本的概念一无所知。夜店也曾是你的账房,我失了地利自然也就满盘皆输,将全部身家都交托了到你的口袋里,明明你还存着一丝要留我全尸的善意问我发票抬头开哪里,我反倒木讷不觉地呆呆回了一句“写个人就好”。
所以啊,当那么那么多的人,踌躇满志地打算在夜店里大捞一笔的时候,我就会为他们充满忧伤。
富的更富,穷的更穷。喝到烂醉出门吐的人,总是把感情存款输到倾家荡产。被荷尔蒙驱使的丧尸都不可怕,要提防的永远都是那些只用眼神就能杀人的大老千。
我不愿输。
倒仍希望你赢。
切记要做潇洒的赌神,不要去学油腔滑调的赌圣。
或许仍是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
你骑着脚踏车来我窗下,低低地叫着,去踏青,去踏青!
我固然是不在的。邻居的小妹妹就会循声跑出来,对你说有留言要转告。
内容并不神秘:
请来咖啡店找我。
衬衫里夹满烟味的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