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四、居住区的划分

丁村:乡土建筑 作者:李秋香


丁村是个小村,1949年前后,全村丁姓及其他杂姓总计人口不足500人,其中2/3以上为丁姓,故村中建筑绝大部分为丁氏族人所建。他们按家族聚居的方式分布,每一片住宅区基本住一个家族,互相之间多以街巷来划分。因此,居民根据主街与南门巷、北门巷,将村落大致划分成四块居住区:北院、中院、南院和西北院。其中西北院的情况较为特殊。

北院

建造年代最早的居住区,位于村子东北角,即主街以北、北门巷以东,统称为北院。丁比彭在《丁氏宗谱》中写道:“余支于村内独占尽东一边,约有二十余亩,俱系余支房屋(缺)场基、牛园,并无他人基业。”又说:“余支久有老院四所,书院一处,前后左右相连,俱系卿祖置。”北院区现存12座院落,其中5座为明万历年间丁翰卿及其子创建、修建。最早的为3号院,题记为:“时大明万历二十一年(1593年)五月初二日吉时竖柱上梁,父丁继明创建,宅主丁翰卿,男丁谨志。”十年后建造了4号院,题记为:“大明万历三十一年(1603年)正月二十五日吉时竖柱上梁,父丁继明创建,宅主丁翰卿,男生员丁谨、诚、诏、谨志。”7号院为:“大明万历三十六年(1608年)……”2号院为:“时大明万历四十年(1612年)二月十七日吉时竖柱上梁,祖父丁继明,父丁翰卿创建,宅主丁诏,男丁鹤、□年梓泥匠苏进才□。”另有清早期所建房舍,根据题记,有清雍正时建造的1座,乾隆时建造的4座,还有2座因没有题记很难判定年代。可确认为清乾隆年以前所建的住宅占北院住宅区的80%,高于其他各区,因此可以推算北院是丁氏家族最早的住宅区。

中院

位于村东南部,即主街以南、南门巷以东的住宅区,称为中院。由于明崇祯年间村东南部为敬村之地,未能建起寨墙,因此这一区所建住宅不多。从现存宗谱残页看,丁氏中院与北院原为一脉,由四世祖得生公创建。这组建筑由7座院落组成,其中1座为雍正年间建,3座为乾隆年间建,3座为道光年间建,风格统一,建筑质量十分精良。

南院

另一片丁姓住宅区位于村西南角,即主街以南、南门巷以西,称为南院。以丁先殿所建住宅群为主,现存15座院落。根据题记,其中的一座可确认为明代建筑,两座清乾隆年间建,其他为嘉庆、道光、咸丰和民国年间所建造的。这组建筑群是丁姓住宅中最大的一组,房舍高大精美,质量也较胜出。由于丁氏谱系仅存残片,南院丁氏无法与北院及中院丁氏理清关系,也一直被北院、中院视为他系。

西北院

主街北侧,北门巷西侧是丁村最大的一片住宅区,当地人称“西北院”。这里不仅住有丁姓,还有侯姓和柴、毛、狄等十几个杂姓。由于这里居住着不同姓氏的人,又有了许多小地名。丁姓主要集中在靠近观音阁的丁字街口,《丁氏宗谱》残页载:“临街(北门巷)面西,公建大门、二门、门楼各一座,至今人称余支为‘大门里’。”这里所说的“公”即是8号院建宅主人丁胜山,从家谱残页上看,丁胜山为北院丁氏的分支。“大门里”的住宅建于明嘉靖六年(1527年),于清雍正九年(1731年)重修。“大门里”也是丁村重要的建筑群之一,左右相连共计有7座院落。

从“大门里”向北是与主街平行的一条小巷,从这条巷直至北寨墙,早期曾有不少窑洞房,因此称为“窑顶上”,这里住着非丁姓居民。听老人们传说,明代建城之前这些姓氏已在此居住,建城墙后,丁家不断发展,这些小姓繁衍不旺,有的迁往他地,有的就靠给丁姓做工或经营小生意谋生。他们建不起青砖大瓦房,就住土窑和箍窑房。

“窑顶上”以南、“大门里”住宅群往西,人称“西头”。这里曾居住着侯姓人家,侯姓比丁姓来的更早,也曾以经商为业,明末清初是兴旺的大户。明后期时,即丁村未建寨墙之前,侯姓就在“西头”建起5座高大讲究的住宅,宅子对外高墙封闭,院落内相互连通,还有一个大花园,为瞭望防御之用,院落中间还建起一座7层高的望楼(也有人说只有4层)。清中期后,侯姓在外经商赔本,子弟们又染上鸦片瘾,欠下许多债。房基是宗族的,不能卖,就先拆掉了望楼,卖砖瓦木料,继后又拆了厅房,结果家业很快就败光了。现在只剩下两对老夫妻,守着几座已成废墟的院落,只要有人来到这里,他们就会痛心地说起侯家的衰败史。

在中国传统观念中,房产是最重要的不动产,一个家庭一代甚至几代人的积蓄都会花在盖房子上。房子为什么要用最好的材料?就是希望它耐久,后人能身受前辈的好处。所以,子孙再穷也不能卖祖宗的房子。但是,要做到这一点光有观念或祖训是不行的,侯家就是先例。为预先防范,丁氏祖先订下家规,即“吊角分房法”,并代代相传。例如,兄弟三人要分家单过,祖产一套四合院,北房三间,倒座三间,东西厢房各两间,要均分给他们,便将北房、厢房、倒座分别做阄,使三兄弟在北房、厢房、倒座都各有一间,一方面避免了好朝向、好风水的房子被一个人所占尽,又能起到对祖产在整体上的保护。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如有人要拆建或拆卖,都会受到其他兄弟的牵制,不可能随意。有些子弟分家之后经济上十分困难,想拆房卖房又不可能,只好与同房或本族人调换,用好房换次房,用两间换一间,再从差价中得些利益。这样一来,许多老房子,虽几易其手,但只是产权更替,而整体建筑保存了下来。

北院、中院、南院和“西头”都有家族的家庙,家庙属于家族公产,家族规定,即使子弟们再穷,也不可卖掉或被别姓占用。清代末年以后,北院、“西头”的丁氏房派均入不敷出,家族很难维持,以至于家庙长时间无人管理,北院家庙1930年前后就倒塌,中院及“西头”丁氏的家庙也于1949年后不久倒塌,但丁氏子弟谁都不能去动这块基址。

丁村唯一保存完好的家庙在南院住宅区内,它能完好地保存,是因为建造年代较晚,而且南院丁氏与北院、中院丁氏有同姓不同宗之说,独立性较强。


上一章目录下一章

Copyright © 读书网 www.dushu.com 2005-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15019699号 鄂公网安备 420103020016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