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心体现在三个阶段:一是做事情之前,二是做事情的过程中,三是事情做完后出了问题。第一阶段,做事之前要想到后果。第二阶段,做事过程中尽量控制事情向好的方向发展,防止坏的结果出现。第三阶段,出了问题敢于承担责任。勇于承担责任和积极承担责任不仅是一个人的勇气问题,而且也标志着一个人的内心是否自信,是否光明磊落,是否恐惧未来。
什么是主动性?主动性就是别人没有告诉你,你正做着恰当的事情。
【案例】
11月6日9时10分,成都市高新区金泰建材厂职工刘瑾女士,驾驶一辆微型面包车,途经成都三环路成绵立交桥时,不慎撞在立交桥的反光胶上。刘瑾忍着被玻璃划伤脖子的伤痛,立即拨打了122报警。由于找不到负责管理三环路的责任单位,刘女士第二天一早就拨打114,先后查询了20多个电话都没有找对。
有人劝刘瑾“何必自找麻烦”,但刘瑾认为“做错了事就要负责到底”。11月8日上午,刘瑾拨打市长公开电话才找到建设并暂时管理三环路的单位――成都市干道建设指挥部。下午,刘女士来到干道指挥部,接受了1 900元的处罚。(据11月28日《文摘报》)
一位普通的职工群众在误损公物之后,主动报警赔偿,其觉悟之高实在令人感到敬佩,特别是她“做错了事就要负责到底”的责任感,应当是我们每个人都值得学习的。
现实生活中,每个人难免都犯一点这样或那样的错误,有的错误发生时有人在场,有的错误发生时或许没有人知道,前后的环境不同,相比认识错误的程度就不同。这位刘女士在犯错误后,主动报警并赔偿。我以为,首先她的心灵是高尚的,有敢于承担责任的勇气,体现了良好的诚实守信的公民道德意识;其二,她“做错了事就该负责到底”,不认为是给自己找麻烦,反而积极寻找管理单位。刘女士的行动无疑是一种良好的道德修养;第三,刘女士的主动负责,也正是我们这个社会文明进步的一种体现。它说明,犯错误与改正错误并没有矛盾,刘女士的这种主动对于今天我们不断强调精神文明建设,不失为一个活教材。
1. 要勇于承认错误
【案例】
深圳有一家香港公司的办事处,有一位主管和一位职员。办事处刚成立时需要申报税项,由于当时很多这样性质的办事处都没申报,再加上这家办事处没有营业收入,所以这家办事处也没申报。两年后,在税务检查中,税务局发现这家办事处没有纳过税,于是做出了罚款决定,数额有几万。这家办事处的香港老板知道这件事后,就单独问这位主管“你当时怎么想的,现在发生这样的事情?”这位主管说:“当时我想到了税务申报,但职员说很多公司都不申报,我们也不用申报了,考虑到可以给公司省些钱,我也就没再考虑,并且这些事情都是由职员一手操办的。”老板又找到这位职员,问了同样的问题。这位职员说:“从为公司省钱的角度,再加上我们没有营业收入和其他公司也没申报,我把这种情况同主管说了,最终申不申报还应由主管做决定,他没跟我说,我也就没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