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故事总要从头说起,建筑故事也不例外。现在我们便回到一切的源头 —— 史前时代(约170万—4000年前)。
从太初到新石器时代中晚期,这段漫长的洪荒岁月离我们实在过于遥远 —— 那时,帷幕刚刚拉开;那时,世界还是新的;那时,人类还不知道文字为何物(所以叫“史前”) —— 因此我们对那时的事情知之甚少,世代相传下来的一点神话传说,是那一百多万年的岁月留给我们的全部“史料”。幸运的是,这些看似无稽的传奇故事并非完全凭空捏造,而往往是蒙昧中的先民对于一些远古事件的夸张性总结和浪漫化演绎,很多神话传说如女娲氏抟土造人、燧人氏钻木取火、伏羲氏始作八卦、神农氏教民耕作、仓颉氏创制文字、有巢氏建造房屋……都是有一些现实的影子在其中的,因此与文献典籍、考古实物等一起被视为通往史前时代文化现场的重要渠道。
此外,针对建筑文化领域,我们要追踪人类建筑的起源,还可通过对现代遗存的一些原始部落进行观察,来探究人类最初房舍的奥秘。曾有学者通过对北美的因纽特人、澳洲原住民、印第安人和非洲大陆的某些部落的观察和比较,得出一个结论,即:一个民族的独特文化特征,往往是他们适应其所处的自然环境的最佳方式和选择。如居于北美的因纽特人的文化中最具特色的便是其冰屋和雪橇,而这些都是适应当地严寒气候的最佳文化选择。假如把因纽特人迁到阿拉伯沙漠地区,他们也必然会放弃原先的以冰屋、雪橇为代表的所谓传统文化,而采取以帐篷和骆驼为特征的沙漠文化,否则便会面临被淘汰的命运。可见,建筑是自然环境和生存方式的产物。[. 参见胡志毅:《世界艺术史·建筑卷》,6~7页,北京,东方出版社,2003。]
据考古发现,在旧石器时代,史前人类是利用天然的洞穴(岩洞)作为栖身之所的,这显然取决于当时人们的生存方式及其所处的自然环境。《易经》有云:“上古穴居而野处,后世圣人易之以宫室。上栋下宇,以待风雨。”可见“穴居”与“野处” 关联之密切;此外,这里的“穴居”显然是居住在天然洞穴中的意思,因此岩洞虽说是人类最早的住处,但它还不能算严格意义上的建筑物。岩洞之于史前人类是“占有”之对象而非“营建”之目标,对此余秋雨先生曾有过诗意盎然的描述(见《白莲洞》):
不知是哪一天,哪一个部落,偶然走进了(某个)洞口。一声长啸,一片欢腾。他们惊惧地打量过洞内黑森森的深处,野兽的鸣叫隐隐传出。他们疑虑地仰望过洞顶的钟乳石,不知它们会带来什么灾祸。但是,不管了,握起尖利的石块朝前走,这里应该是我们的家。
洞内的猛兽早已成群结队,与人类争夺这个天地。一场恶斗,一片死寂。一个部落被吞没了,什么也没有留下。又不知过了多少年月,又一个部落发现了这个洞穴,仍然是一场恶斗,一片死寂。终于,有一次,在血肉堆中第一个晃晃悠悠站起来的,是人而不是兽。人类,就此完成了一次占有。
当然,诗是诗,生活是生活,生活本身与人类(尤其是文学家)对生活的描述往往存在很大的差距,先民们当日的实际境况很可能比余先生描绘的还要艰难百倍,但这样的生活方式竟持续了数十万年。
直到新石器时代(始自公元前七八千年),生产力得到长足发展,人们才开始从岩洞中跑了出来,或者从树上跳下来,摆脱了天然的穴居和野处,但还是以住惯了的天然岩洞为“原型”,以最简单的方式造出了原始的窝棚或窑洞。真正意义上的建筑便由此诞生了。需要注意的是,这一阶段也正是婚姻家庭制度和私有制最终确定的时期,婚姻家庭、私有制、原始建筑,这三种事物在历史上的关联至为微妙,从汉字中的“安”和“家”等字的字体构成上我们就可看出一些端倪,更不必说我们至今仍习惯性地将新婚所用的建筑称为“洞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