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传奇小子

浪潮之巅 作者:吴军


看过汤姆·汉克斯主演的电影《阿甘正传》的读者,也许还记得那么一个镜头。傻人有傻福的阿甘最后捧着一张印有苹果公司标志的纸说,我买了一个水果公司的股票,有人说我这一辈不用再为钱发愁了。那是上世纪90年代初的电影,导演挑中了苹果公司,因为它的股票确实在几年间涨了10倍。

几年前,我在硅谷的库帕蒂诺市(Cupertino)找房子,有一次来到了一个办公楼和公寓混杂的社区,那里到处是各种颜色的、被咬了一口的苹果标志。那里就是今天大名鼎鼎的iPod和iPhone的制造者苹果公司的总部了。那时苹果公司还不太景气,想把办公楼租给刚刚开始腾飞的Google。幸好这笔生意没有谈成,否则,那片狭小的社区无论如何是容不下当今两个发展最快的公司的。

生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人,可能对世界上最早的个人电脑苹果机还有印象。而生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人,可能对很酷的iPod、iPhone和iPad印象更深。苹果最初是便宜的低端品牌,现在成了高端的时尚品牌,这看似矛盾的两方面,通过苹果的创始人史蒂夫·乔布斯很好地结合了起来。

在硅谷,可能没有人比史蒂夫·乔布斯更具有传奇色彩了。乔布斯可能是美国工程院唯一一个没有在大学读完一年书的院士。比尔·盖茨虽然没有大学毕业,毕竟正儿八经地上了两年。乔布斯只读了半年大学,又旁听了一段时间,然后就彻底离开了学校。他入选院士的原因是“开创和发展个人电脑工业”(For contributions to creation and development of the personal computer industry)。

乔布斯的生母是一名年轻的未婚在校研究生,因为自己无法在读书的同时带孩子,她决定将乔布斯送给别人收养。她非常希望找一个有大学学历的人家。最开始,她先找了一对律师夫妇,但是那对夫妇想要个女孩。就这样,乔布斯就被送到了他如今的养父母家。但是,乔布斯的生母后来发现不仅他的养母不是大学毕业生,养父甚至连中学都没有毕业,于是她拒绝在最后的收养文件上签字。后来,乔布斯的养父母许诺日后一定送他上大学,他的生母才答应了。

乔布斯高中毕业后进了一所学费很贵的私立大学。他贫困的养父母倾其所有的积蓄为他付了大学学费。读了半年,乔布斯一方面觉得学非所用,另一方面不忍心花掉养父母一辈子的积蓄,就退了学。但是,他并没有离开学校,开始旁听他感兴趣的、将来可能对他有用的课。乔布斯没有收入,靠在同学宿舍地板上蹭块地方睡觉,同时靠捡玻璃瓶、可乐罐挣点小钱糊口。每个星期天,为了吃一顿施舍的饭,他要走十公里到一个教堂去。当时,乔布斯只做自己想做的事。他所在的大学书法很有名,他也迷上了书法。虽然当时他还不知道书法以后有什么用,但是后来事实证明,乔布斯的艺术修养使得苹果公司所有的产品设计得非常漂亮。比如,以前的计算机字体很单调,乔布斯在设计苹果的麦克托什(Macintosh)计算机时,一下子想到了当年漂亮的书法,为这种个人电脑设计了很漂亮的界面和字体。

1976年,乔布斯20岁时,和史蒂夫·沃兹尼克(Steve Wozniak)及罗恩·韦恩(Ron Wayne)三人在车库里办起了苹果公司,研制个人微机。后来韦恩退出,只剩下乔布斯和沃兹尼克两人。当时一台计算机少说要上万美元,即使价钱降得再多也不可能进入普通百姓家。在每一次技术革命中,新技术必须比老的有数量级的进步才能站住脚。乔布斯很清楚这一点,他必须让计算机价钱降至几十分之一才会有人买得起。为了降低成本,Apple–I除了有一个带键盘的主机之外,什么外设都没有。但是,它有一个可以接家用电视的视频接口,和一个接盒式录音机的音频接口,保证数据和程序可以存在一般的录音带上。而电视机和录音机在美国几乎家家都有。同年,两人研制出了世界上第一台通用的个人电脑Apple–I。老百姓花上几百美元就可以买到。10年后,中国的电子工业部主持清华大学等几家单位攻关,研制出了被称为中华学习机的Apple的兼容机,当时售价也只有400元人民币,而当时一台IBM–PC要两万元人民币,所以中华学习机不到两年就卖掉了10万台,超过其他微机同期在中国销售的总和。很遗憾,中国的这家公司,也是我工作过的公司,非常不善经营,作风上很像个政府机关而不是商业公司,从来就没有发展起来。当然这是题外话了。

最早的苹果机实际上做不了什么事,只能让学计算机的孩子练习一下简单的编程和玩一点简单的诸如警察抓小偷的游戏。苹果机的操作也很不方便,一般老百姓是不会喜欢用它的。因此,它象征性的意义远比它实际的意义要大得多,那就是计算机可以进入家庭。以前,DEC的总裁认为,计算机进入家庭是最不切实际的幻想。现在,乔布斯和他的同事做到了这一点。DEC为他们的傲慢与偏见付出了代价。个人电脑的出现,强有力地冲击了DEC的小型机市场,1988年,长期亏损的DEC终于支撑不下去了,被个人电脑公司康柏收购。乔布斯很清楚,像早期苹果机这样的玩具是无法让广大消费者长期喜欢的。事实上,当IBM推出了一款真正能用的PC后,一下就抢掉了苹果机3/4的市场。因此,乔布斯开始致力于研制一种真正能用的个人计算机。1984年,第二代苹果机麦金托什诞生了。

麦金托什是世界上第一种普通百姓可以买得到的、拥有交互式图形界面并且使用鼠标的个人电脑。它的硬件部分性能略优于同期的IBM–PC机,而它的操作系统领先当时IBM–PC的操作系统DOS整整一代。后者是命令行式的操作系统,用户必须记住所有的操作命令才能用计算机。今天,当我们已经习惯了使用交互式图形界面的Windows时,如果要退回到DOS,会觉得很别扭。麦金托什和IBM–PC当年的差别就有Windows和DOS那么大。除了界面上的差别,麦金托什操作系统在内存管理上有DOS不可比拟的优势,因为后者实际可用的内存始终局限在640KB,而前者没有任何限制。麦金托什一出来就卖得很好,因此无论从技术上讲还是从商业上讲,都是一个巨大的成功。

谈到麦金托什,必须提两点。第一,它的交互式图形窗口界面最早是从施乐(Xerox)公司帕洛阿尔托(Palo Alto,斯坦福大学所在地)实验室(Parc)研制出来的。帕洛阿尔托实验室可能是世界上最善于创新,同时也是最不善于将发明创造变成商品的地方。它另一个改变了世界但是没有为施乐带来任何好处的发明是今天每个人都用的以太网。虽然苹果公司在将图形界面用于操作系统上做出了卓越的贡献,但由于它毕竟最先由施乐发明,因此苹果在后来对微软的官司上并没有占到便宜。第二,苹果走了一条封闭的道路,它不允许别人造兼容机,以便独吞PC市场。如果苹果开放了麦金托什的硬件技术,允许其他硬件厂商进入市场,我们今天可能使用的就不是IBM–PC系列,而是苹果系列了。但是,因为苹果可能在硬件上竞争不过兼容机厂商,因此它只能扮演一个像微软一样的以操作系统为核心的软件公司角色。这时,两种系列的个人电脑胜负的关键就要看苹果和微软在操作系统上的决斗了。在没有兼容机帮忙的情况下,苹果无法挑战微软,虽然它努力试过,但最终败下阵来。

到1985年为止,苹果发展顺利,拥有4?000员工,股票市值高达20亿美元。乔布斯个人也很顺利,名利双收。但接下来,乔布斯遇到了别人一辈子可能都不会遇到的两件事—被别人赶出了自己创办的公司,然后又去鬼门关走了一遭。而苹果公司,也开始进入了长达15年的低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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