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戴鸿慈、端方建议建立“法制”国家

辛亥往事 作者:李刚


戴鸿慈和端方这两位出访官员,一为汉臣,一为满人,在1906年8月26日联名提交了这样一道奏折:《请定国是以安大计折》,明确提出六项主张:(一)建设“法制”国家,“举国臣民立于同等法制之下,以破除一切畛域”;(二)“国事采决公论”,在中央和地方设立准议会机构;(三)“集中外之长,以谋国家与人民之安全发达”,在学术、教育、法律、制度等方面,全方位学习外国之长;(四)“明宫府之体制”,将宫廷与政府划清界限,皇室经费与国家经费明确分开;(五)“定中央与地方之权限”,并先试行地方自治;(六)“公布国用及诸政务”,筹备在财政上实行透明化及预算决算体制。并认为此六项应“宣示天下,以定国是,约于十五年至二十年,颁布宪法,召议员,开国会,实行一切立宪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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