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在神奇的华尔街,似乎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就是这样一家以搜索起家的公司,把比自己销售收入高10倍、产品多元而丰富的传媒巨头时代华纳甩到了身后,一跃成为全球传媒业新贵。这一切似乎令人费解而且不可思议。
按照华尔街的投资定义,Google公司所经营的业务属于“互联网信息提供商”产业(Internet Information Providers),这似乎也与Google所宣称的“世界所有信息的组织者”的角色相符。而时代华纳却被“打入另册”,属于“娱乐并多样化”产业(Entertainment-Diversified)。两种归结都似乎切合各自的身份,如果真是这样,媒体所说的“Google超越时代华纳而成为世界最大传媒”的说法就不正确了。但路透社似乎不愿意就此刊登更正声明,同时撰文说,Google与时代华纳同在的传媒业(Media),应该是一个更加广泛的定义。
路透社的说法也并非没有道理。Google与时代华纳分别是代表新兴、传统传媒的标志性企业。新兴传媒以互联网作为主要载体,传统传媒则以电视、电影、出版物、网络等作为传播载体。Google超越时代华纳,实际也代表了某种趋势:网络的普及与网民数量的增加,为互联网取代影视出版物等传统媒介作为主要载体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Google通过这么几年的品牌拓展,逐渐为自己树立了“人类知识领域数字化的代言人”的形象。Google进入当地市场时和各种文明正面相撞,甚至遭致各种投诉与阻击,显示了其作为传媒所具有的全球巨大影响力。
而且,互联网这个载体无边无界。Google通过提供翻译服务,让全球各地网民可以通过网络搜索一切自己需要的信息。而这一切都不会受到疆域、语言、方式的限制,而且用户具有充分的自主性,选择自己感兴趣的东西。
在这一点上,传统媒体的用户则显得比较被动。Google的用户可以凭借自己的兴趣决定自己是否去点击广告,而电视等传统媒体却往往是填鸭式的强行推向用户,而且你如果不懂外语的话,收看外语新闻或者阅读外文杂志显得没有任何意义。
在信息的及时更新方面,互联网无疑也具有优势。Google新闻可以每15分钟更新一次,而影视或出版物就没有那么快的响应时间了。
虽然时代华纳能够制作影视、出版物等丰富多样的产品,但是对于用户来说它并不比Google具有优势。因为时代华纳提供的产品毕竟是有限的,而网民们似乎更愿意把Google比做海洋,只要你方法得当,总有你需要的东西沉睡在海洋里。
更让时代华纳等传统媒体担心的是,网络在世界各个角落逐渐普及,网民数量逐年增加。如果人们的上网时间多了,那么,花在影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上的时间就相应少了。这是一个此消彼长的过程,Google等新兴传媒的优势似乎具备延续下去的广泛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