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顾客总是对的;第二条,如有疑义,请参见第一条。
—— [Jerry Yang]杨致远
Google影响了我们的工作与生活,如今,它正把视线瞄准视频搜索,期待把电视与电脑连接起来,进入消费者的客厅。
Google似乎已经把视频当成它未来最重要的发展领域之一。媒体投资银行Veronis Suhler Stevenson的初步数据显示,目前,普通美国人每天接触最多的媒介就是视频。2004年美国消费者人均观看电视、家庭录像带和电影的时间为1,625小时,而上网时间与阅读书籍的时间则相去甚远,分别为176与108小时。
自公司成立之初,佩奇与布林就一直在探讨视频搜索服务。这些年来,他们想出了一个点子,就是让用户能对电视和电影字幕中的关键词进行搜索。Google给这个项目命名为哈拉帕(Harappa),取自巴基斯坦某古文明遗址。Google的设想是用户点击视频搜索结果的一个链接后,就能进入视频内容所有者的网站或Google网站本身的一个栏目。在那里,用户可能需要付费或观看广告才能看到全部的视频内容。不过目前,哈拉帕项目没有新的进展。
美国有线电视公司康卡斯特(Comcast Corp.)在美国电视公司中拥有最多的用户,目前投入巨资为视频点播和高速互联网接入服务的用户开发搜索技术。于是,可以在电视上浏览互联网上的视频内容的新版机顶盒的竞争加剧了。跟传统的跳转频道或屏幕导览相比,电视观众可能会使用一种更类似互联网搜索的技术来寻找自己想看的节目。
2005年1月,Google开始测试视频搜索服务(),此项服务可以快速搜索来自不同频道电视节目中不公开的标题与文字,同时,用户可以浏览电视片段的静止图片。比如,用户键入“施瓦辛格(Schwarzengger)”的关键字,就可以看到与施瓦辛格有关的静止图像以及电视节目的部分文字内容。据Google和一些电视公司称,他们从2004年开始讨论这个视频计划。12月底、1月初时,相关的讨论在纽约、洛杉矶和华盛顿等城市密集进行。
同时,初始阶段的视频上传计划也正在紧锣密鼓地展开。该项目容许用户报名并向Google上传其个人的视频作品,在Google这些作品被分类索引再合并到搜索结果中。
建立一个巨大的“视频网志”(Video blogs)文档库只是Google计划的一部分。Google希望内容的拥有者能自己控制分发权利,甚至为其视频剪辑定价。最终形成一个网上视频交易市场:用户直接在Google中搜索、预览、购买及播放视频。为了确保版权得到保护,公司表示将使用“多种适当的方法防止拷贝和共享。”Google没有具体说明将使用的是何种版权管理技术。同时,Google发出警告:“视频内容中不可包含色情与淫秽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