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还开发了使用宽带上传视频的工具软件。这种方式突显了搜索巨人相对于其他潜在的竞争服务如iFile和AtomFiles的规模优势,这些竞争对手需要由导演崇拜者们邮寄视频的实物介质。Google可以称该服务为一项“试验”,然而,Google显然正在考虑其创收的潜在可能性。同时Google正设法直接从电视台,制作机构获得数百小时的视频内容。
目前Google必须首先通过累积得到一个视频内容索引,以此来证明其视频搜索和分发系统是可行的。
但在互联网之外的领域,Google探索得越远,路途就显得越艰难。
在2004年年底,Google开始为视频搜索服务热身,录制了旧金山地区播放的电视节目,也许是时间紧迫,Google忽视了一项重要的工作:未能征得节目版权拥有者的同意。于是,麻烦来了。
Google视频搜索服务推出后,许多电视公司勃然大怒。维亚康姆(Viacom Inc.)旗下哥伦比亚(CBS)子公司、时代华纳(Time Warner Inc.)子公司华纳兄弟(Warner Bros.)电视台的高级管理人员立即发表声明,称此举可能会侵犯他们所制作节目的版权,并敦促Google停止使用他们的节目内容。
不过,目前该项目尚处于测试阶段,Google有足够的时间来缓和它与电视公司之间的紧张关系。在推出某项正式服务之前,将它放在“Google实验室(Google Labs)”进行测试,这样,即使碰到类似的版权纠纷或者其他麻烦的时候,Google就有足够的时间进行修正。
于是,Google很轻松地表示,搜索结果展示的仅是静止图像和部分文字内容,包括Google在内的搜索公司有权利录制这些节目并展示搜索结果,因此,无需事先征得电视台的同意。不过,Google Video的总监詹尼弗·费金(Jennifer Feikin)则表示,如果这些电视公司提出要求删除有关内容的话,Google将会照办。她还表示,电视行业对Google这项实验反应“相当积极”,因为这可以宣传他们的电视节目由此可能会给他们带来更多的生意。
在Google表态之后,一些提出抗议的电视公司语态有了明显缓和,表示如果能通过协商签订有吸引力的协议,他们最终不排除与Google合作的可能。但也有部分电视公司不肯让步。CBS数码媒体业务的总裁拉里·克莱默(Larry Kramer)认为,Google并没有把电视公司当作潜在的合作伙伴,他们不会让Google免费得到这些内容。
Google也一直声明自己持这样的观点:如果要浏览观看电视节目的真实录像等内容,需要事先获得版权所有者的许可。Google的CEO施密特承认,和以往的搜索不一样的是,搜索视频和一些媒体内容将更加复杂,并且“我们必须同版权所有者协商”。但实际上,将这些电视节目数字化将会给Google带来巨大的成本压力,这恐怕是Google不愿意支付版权费的关键原因。施密特表示,与Google三、四年前的做法相比,这的确增加了成本。他还表示,如果用户愿意为视频搜索付费,就会减轻Google的部分成本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