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监督考核各部门执行价格政策的成效。
2.常置管理部门——价格政策管理小组
职责:
(1)定期组织市场调查,获取市场价格资讯。
(2)定期组织价格政策委员会会议,以确定并修正商品敏感分级及跟价指数。
(3)对各品类毛利预算进行监控,并分析执行价格政策后毛利结构所产生的变化。
(4) 指导、监督考核并组织训练市调小组正确执行市调及市调结果反馈。
(5)对市调的结果,依据已决定的价格政策,对定价部门(采购)提出变价(以下所指变价皆包含升价及降价)建议,并追踪变价执行的结果。
(6)追踪采购部门对变价后应采取的行动(如供应商谈判等)。
(7) 搜集、分析市场竞争者价格变化趋势,提报委员会会议采取对应策略。
3.市调小组
市调小组由各区域(门店)营业人员兼职组成。
职责:
(1)依据价格政策市调周期,正确执行地区竞争者价格市调。
(2)汇整市调资讯,经营运最高主管审核后提报价格政策管理小组。
4.营运部门最高主管
职责:
(1)组织、训练及考核市调小组及市调的正确性。
(2)提供市场竞争资讯,以作为委员会决策依据。
(3)监督变价结果并反馈成效。
5.采购部门最高主管
职责:
(1)依据预算及品类战略制定各品类的价格。
(2)当价格政策管理小组提出变价建议时,监督各品类采购是否依据供应商对市场价格管理策略、品类的毛利预算及价格政策规定执行变价并审核。对无法执行的变价,需提报委员会主席核定。
(3)监督各品类采购在变价后应执行的供应商谈判(如重新议价、促销、搭赠、活动、竞争者回价、增加其他收入等)、品类内商品结构调整、品类战术操作修正等措施,以达到品类内及品类间毛利结构平衡的结果,并达成经营预算。
(4)依据经营战略及经营预算,主动带领各品类采购,制定并执行品类战术,积极取得市场价格的主控权。